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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四川省特色商业街”认定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四川省商务厅

【发文字号】 川商商贸[2010]1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四川省特色商业街”认定工作的通知
(川商商贸〔2010〕18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为加快我省特色商业街建设步伐,充分发挥特色商业街在创新消费模式、促进消费升级、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省商务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四川省特色商业街”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条件

本次认定的“四川省特色商业街”包括综合型和专业型两类。综合型特色商业街是指在当地具有中心商圈地位,由多数量的商业及服务设施按规律组成,能满足消费者对购物及服务性消费的综合需要,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性商业集群。专业型特色商业街是指以某一行业为主,汇聚当地该行业众多知名企业,具有一定规模,能满足消费者专业性消费需求的商业街区。

“四川省特色商业街”应符合国家商务部《商业街管理技术规范》(附件1),主要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选址要求。符合所在城市的城市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要求。交通便利,辐射范围广。邻近道路可负担该区域车流量时,可为步行街。

(二)街区环境。以带状街道建筑形态为主体,商业店铺沿街两侧分布。长度不低于300米;宽度可按街内设施和人流量确定,一般在20米至30米。环境卫生、整洁。

(三)特色风貌。经营特色统一、突出,建筑风格、景观设计、户外广告、公共设施设置应确保商业街环境的总体特色和风貌。商业门店、牌匾、招牌、橱窗、广告、标志、店外照明和临街外墙的装修应与商业街总体风格保持协调。

(四)公共设施。有良好的照明设施,夜景灯光应符合街景规划。有与经营规模相配套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公用洗手间。配置方便盲人、残疾人等使用的无障碍设施。进入街区的主要道口应设立显著的标志,有条件的应设立服务台和指示导图。

(五)环保绿化。街区内各设施应符合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要求,不应违反规定随意安装空调器、冷却、废气处理等设施。应根据条件进行绿化,绿化的种植及养护符合当地绿化主管部门的规划设计要求。

(六)消防安全。商业街内应设有消防通道,配备经消防主管部门检验合格的消防设施。店外所有凸出招牌、广告、标志均应安全牢固并保证功能良好。应有明显规范的消防、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照明设施等标志。有健全的保安防范组织,有治安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和监督制度,并配合公安部门作好治安、消防、交通管理工作。根据商业街的实际情况设计、安装必要的报警、视频安防监控装置等安全设施,对某些特别活动区域实施监视和录像。

(七)日常管理。所在地政府支持,有相应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对商业街内的市容环境卫生与绿化、公共秩序与交通安全、公共设施、商业经营等实施日常监督管理。积极对外宣传、推介商业街,组织、支持商户开展主题商业促销文化活动,提高商业街的知名度和吸引力。协助商务、工商等行政部门做好商业街的市场调研、业态布局和业种引导等工作。

(八)经营情况。投入使用一年以上。形成规模,运行正常,在全省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综合型商业街,应有经营店铺100个、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并具有一定数量的国内、省外知名连锁零售企业、知名品牌等,整合规模、经营、文化、特色、功能等要素,具有购物、娱乐、旅游、商务、文化、休闲等多项功能,已成为当地的核心商圈;专业型商业街,应有某一类专业经营的店铺50个、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各专业性店铺数或营业面积应达到该街区经营场所面积的70%以上,汇集当地该类专业的知名企业,已成为当地乃至于全省、全国某一类商品或服务的特色化、专营化和规模化突出的街区。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和推荐

1.申请。坚持自愿申报的原则,由商业街日常管理机构,于2010年12月10日前,向所在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已经获得“四川省特色商业街”称号的特色商业街不再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商业街日常管理机构的书面申报报告,报告要按照入选条件中的8项要求分别陈述,并按照《四川省特色商业街认定细则(试行)》(附件2)进行自评;《四川省特色商业街申报表(试行)》(附件3);商业街的标志性景观、主要街区建筑、店铺等实物7英寸彩色相片10张以上(也可提供相关影相资料);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文件;证明具备“四川省特色商业街”入选条件的其它材料。

2.推荐。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对提交申请的“特色商业街”进行初审后,于2010年12月20日前,向省商务厅出具推荐意见。

(二)审查

由省商务厅牵头,省财政厅等省级部门参与,成立“四川省特色商业街认定小组”,根据入选条件和认定细则,对各地推荐的商业街进行筛选和审核。综合申报材料、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意见、专家现场评审意见等,提出“四川省特色商业街”候选名单。

(三)认定

1.审议。“四川省特色商业街”候选名单经省商务厅办公会审议。

2.公示。“四川省特色商业街”候选名单在省商务厅公共网站公示7天。

3.认定。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省商务厅正式行文公布认定为“四川省特色商业街”。并对通过认定的“四川省特色商业街”颁发牌匾。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商业特色街是城市的标志和象征,它浓缩城市历史、彰显城市特色、展示城市物产、反映城市形象,对创新消费模式、促进消费升级、提升城市形象、拉动经济增长、促进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分管领导,落实机构人员,按本通知、《商业街管理技术规范》等要求,结合本地经济、区域、产业、历史和文化等优势,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落实工作措施,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特色商业街建设、改造和提升工作,重点培育一批特色商业街。

(二)加强协调。商业街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众多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是商业街建设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加强同财政、规划、建设、工商、税务、消防、交通、环保等部门的协作,形成推动商业街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积极创建。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对照“四川省特色商业街”的各项入选条件,指导当地具备一定基础的特色商业街日常管理机构进行自荐,积极创建“四川省特色商业街”。条件适宜的市(州),可分级培育一批市(州)级特色商业街。综合考虑目前全省商业街发展现状、地区平衡等因素,此次推荐成都市限5条,其它市(州)限2条(包括所属各扩权县等区县)。

各地在创建“四川省特色商业街”中取得的经验、出现的问题和情况,请及时与省商务厅联系。

联系人:省商务厅商贸服务管理处 陈小刚

电话(传真):028-83221324

邮箱:swtsfc@163.com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1:《商业街管理技术规范》(略)
附件2:《四川省特色商业街评定细则(试行)》
附件3:《四川省特色商业街申报表(试行)》

附件2:四川省特色商业评定细则表(试行)

接受评定单位:

项目

分值

内容

拟评定分数

评定标准和评分说明

合计

100

 

 

选址

10

10

5

0

街区环境

一般环境

长度

5

5

3

2

5

5

3

2

商业环境

10

10

6

4

5

5

3

2

市场氛围

10

10

6

4

5

5

3

2

公共服务 设施

10

10

6

4

消防、安全

10

10

6

4

环保

10

10

6

4

综合管理

10

10

6

3

经营情况

建成时间

5

销售情况

10

 

综合型

5

专业型

5

5

5



附件3:
四川省特色商业街申报表(试行)
填报单位:(盖章)

一、商业街基本情况

商业街名称:

所在地:

商业街长度: 米宽带: 米

商业街建筑面积: 平方米

建成年限:1年以下 1-5年 5-10年

10-30年 30年以上

老字号店铺: 个

二、主要商业服务网点设施情况

合计

门店数

(个)

营业收入

(万元)

年末从业人员

(人)

营业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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