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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组人凝血因子Ⅷ临时最高零售价格文件的通知


【颁发部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京发改[2008]21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组人凝血因子ⅷ临时最高零售价格文件的通知
(京发改[2008] 214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组人凝血因子ⅷ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30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根据文件要求,对于拜耳公司进口的重组人凝血因子ⅷ注射剂另2个规格500iu和1000iu,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药品差比价规则,我委制定了本市临时最高零售价格,每瓶500iu的临时最高零售价格为2244元,每瓶1000iu的临时最高零售价格为3815元。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销售该药品的最高加价不得超过每瓶75元。

本通知自2008年2月3日起执行。

二○○八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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