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准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宁德销售分公司福安下白石加油站等3家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8〕12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宁德销售分公司福安下白石加油站等3家企业:
我委于2008年 1月25日以来先后受理了你们提出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申请。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查,同意核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宁德销售分公司福安下白石加油站、建瓯市玉山加油站、永安市大湖金银湖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具体核准事项如下:
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宁德销售分公司福安下白石加油站,法定代表人施典伟,地址为福安市下白石镇斗门头村省道302线1公里+800米,经营品种汽、柴油。
二、建瓯市玉山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肖敏,地址为建瓯市玉山镇长布村庙后乾省道303线176公里+450米,经营品种汽、柴油。
三、永安市大湖金银湖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赖世鹏,地址为永安市曹远镇吴家坊村后门山下窠省道307线301km+100m,经营品种汽、柴油。
按照行政许可办理期限要求,请你们于本批复作出后10 个工作日前到我委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领取手续。
我委联系人:黄翠华,联系电话:0591-87846361。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八年二月二日
二oo八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