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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域内中省属企业增加固定资产投资进行奖励的意见


【颁发部门】 白山市政府

【发文字号】 白山政办发[2008]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域内中省属企业增加固定资产投资进行奖励的意见
(白山政办发〔200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为了鼓励白山市域内中省属企业增加在本市的固定资产投资,不断扩大企业规模,扩充全市经济总量,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鼓励投资的主要领域
(一)全力打造特色产业。鼓励域内中省属企业大力发展以矿泉水饮品为主的绿色食品,以硅、镁、钴为主的矿产新材料,以林木加工、造纸、机械加工为主的制造业,以煤、电为主的能源等产业。
(二)积极培育壮大优势产业。鼓励中省属企业大力发展参药、新型建材、硅藻土、旅游等优势产业。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中省属部门及企业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对当年新增基础设施建设的部门及企业给予适当优惠政策支持。

二、投资奖励的范围
工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资源勘探项目投资。

三、考评办法
对域内中省属企业分为二个组进行考评(见附件)。
参评单位考评采取月调度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月调度由参评单位按照项目月份建设情况统计汇总后,于次月5日前报市经委(表式附后)。
年终考评由市经委根据各参评单位月份项目投资建设情况,会同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和县(市)区组 成考评组到参评单位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并由参评单位提供年度投资凭证及帐册,作为确认完 成年度投资依据。考核结果报市政府审定后予以奖励。
项目建设投资月份情况调度由市经委技改投资科负责。

四、奖励标准
参评单位当年完成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含1000万元)可参加奖励评比,每组按当年投资额度由高到低的原则,奖励前三名。各设一等奖一名,奖励10万元,二等奖一名,奖励8万元,三等奖一名,奖励6万元。奖金由市财政列支;奖励对象为获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有功人员。

附件:1.第一组参评单位
2.第二组参评单位
3.中省属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统计表(略)
4.2008年中省属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考核确认表(略)

二○○八年二月二日

附件1
第一组参评单位

1.白山供电公司
2.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浑江发电公司
3.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4.通化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通化钢铁集团板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6.通化钢铁集团大栗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7.吉林天禹水泥有限公司
8.吉林省杉松岗矿业集团靖宇县华宇洗煤有限责任公司
9.吉林省杉松岗矿业集团靖宇龙马煤矿
10.吉林省杉松岗矿业集团天宇海绵铁有限公司
11.吉林抚松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12.松江河发电厂
13.吉林省地方水电有限公司抚松分公司
14.吉林省地方水电有限公司长白分公司
15.吉林省地方水电有限公司临江分公司
16.吉林省地方水电有限公司靖宇分公司

附件2
第二组参评单位

1.临江林业局
2.三岔子林业局
3.湾沟林业局
4.松江河林业局
5.泉阳林业局
6.露水河林业局
7.吉林森林工业集团金桥木业有限公司
8.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岔子刨花板分公司
9.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江刨花板分公司业有限公司浮石经营分公司
10.松江河林集团露水河刨花板分公司
11.吉林森工
12.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
13.吉林省三林木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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