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生活必需品市场调控供应工作的通知
(佳政综〔200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驻佳中省直相关单位: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商品价格的工作部署,为切实加强我市市场宏观调控,应对可能出现的商品脱销断档对我市市场带来的冲击和影响,确保商品市场供应,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商品流通秩序,现对做好我市2008年生活必需品市场调控供应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充分认识保证商品市场供应稳定物价对我市群众生产生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各项政策,确保2008年我市生活必需品不脱销、不断档,实现省政府确定的 “三个不发生” (保证不发生某一些、某一类重要生活必需品严重脱销或者较长时间短缺;保证不发生某一些、某一类重要商品抢购风;保证不在全国率先开市场物价大面积上涨的先河)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市场供应工作。严格执行“菜篮子”、“米袋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对市场供应工作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确保市场供应稳定。要增加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投放,积极组织骨干流通企业加大商品采购力度,保证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同时,抓好重要生活必需品的生产,以扩大生产稳定市场价格。
(二)加强市场监测、分析、预警工作。商务、物价部门要切实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工作,建立健全市场监测制度,及时掌握市场动态。一是要实行重要节日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告”制度。二是要确定一定数量的大型批发企业、生产加工企业、重点生产经销大户、大型连锁超市等骨干企业,对其经营的猪肉、牛肉、羊肉、禽肉、蔬菜、大米、面粉、食用油等商品的销售量(交易量)、销售额、批发或零售价格等情况进行监测。三是要对生活必需品特别是重要商品市场供应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要深入当地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综合超市和其他商品销售场所,现场检查生活必需品价格和供应情况,及时掌握本地商品供应情况。
商务、物价部门要切实做好市场供应的数据监测和动态信息分析工作,一旦市场供应发生异常波动,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测、预警、预报,并实行“日报告”制度,做到及时防范,主动应对。
(三)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不法经营行为。商务、物价、质量技术监督、畜牧、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和制售伪劣假冒商品的不法行为,确保市民消费安全。
(四)建立应急商品储备制度。通过采取政府委托生产加工和商业企业对应急商品进行储备等方法,增加商品储备和投放量,确保在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以提高突发情况应变能力,确保市场供应稳定。
(五)建立供应组织体系,加强商品流通管理。各地都要选定部分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骨干企业,作为重点联系单位和实施市场供应和平抑物价的载体。要随时掌握生产流通企业的生产能力和库存情况,并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生产。要发挥大型流通企业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和社区商业网点、便利店等现代流通经营方式的优势,根据市场供求变化,适时扩大生活必需品的采购规模,保持合理库存,杜绝重要生活必需品零库存管理。在市场发生异常波动情况下,要加强分销投放和终端销售管理,对与百姓生活关联度较高的猪肉、蔬菜、粮油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要坚决做到不脱销、不断档。
(六)建立应急机制,提高市场调控能力。制定商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根据市场供需变化,在生活必需品出现脱销断档、严重影响群众生活的情况下及时启动;在价格出现异常上涨时,各级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动用价格调节基金,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价格的稳定;根据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处理的需要,政府可以对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实行紧急征用,紧急征用相应补偿应以商品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前的价格为准。
(七)搞好区域间商品调剂。各县、市之间要建立重要商品供求调剂合作机制及定期通报货源需求制度,在市场商品供应出现异常波动情况时,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实施统一调剂。对于主要由省外调入的商品,要组织地方骨干流通企业适时加大货源采购力度,当某些商品出现短缺时,指定有实力的经营企业直接到产地实行紧急采购,确保购得进、用得上。
(八)畅通“绿色通道”,增加市场供应。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在敏感时期为农副产品和重要副食品的运输提供便利条件,对运输肉、菜等副食品的车辆要减免各项收费,促进鲜活农产品跨区域流通。
(九)及时发布信息,正确引导消费。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作用,适时向社会发布市场供求信息,使群众了解各种商品生产、销售和价格信息,引导消费预期,客观真实报道情况,安定民心,稳定市场,避免引发社会恐慌。
(十)提高安全意识,强化经营管理。各地要加强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要进一步加强商业促销活动的组织管理,防止因秩序混乱发生人身伤害事件。要加强优质服务,美化经营场所,创造良好的购物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市场调控供应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2008年佳木斯市生活必需品市场调控供应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担任,市商务局、物价局、畜牧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局长兼任。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直属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二月二日
二○○八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