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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


【颁发部门】 青海省政府

【发文字号】 青政办[2008]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
(青政办[2008]9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07]59号)精神,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加快促进我省油料生产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油料生产重要性的认识
我省是全国春油菜最佳生态适宜区,境内生产的油菜籽品质优,无污染,籽粒饱满,含油率高达4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7个百分点。同时,油菜产品富含高附加值的化工原料,市场需求旺盛。近年来,我省油料生产有了较大发展,已取代小麦成为全省第一大作物,2007年种植面积达到249.1万亩,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 30%,总产量达到32.56万吨。油料生产面积的不断扩大和产量的稳步提高,为满足我省食用植物油市场需求,增加农牧民收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进一步强化对策措施,加快发展油料生产,不仅有利于稳定食用植物油市场供给,而且有利于推进农牧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牧民收入。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油料生产发展的重要性,为搞好油料生产提供必要的支持,努力使我省油料生产取得新成绩。

二、进一步明确油料生产发展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
(一)发展原则: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积极调整品质结构和区域布局,着力建设海北、海南、东部脑山三个油菜优势产业区,积极培育和推广杂交油菜品种、推进油菜杂交化,重视白菜型油菜品种选育和提纯复壮工作,努力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确保油料生产优质、高产、高效,使油料产业真正成为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
(二)发展目标:力争到2010年全省油料种植面积达到300万亩,其中:优质杂交油菜面积达到150万亩;油菜制种面积达到1.6万亩;油料总产量达到44万吨。
(三)主要任务:一是适当扩大种植面积。到“十一五”末,油料作物种植面积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比重由2007年的34%提高到 40%,提高6个百分点。大力推进优质杂交油菜品种规范化生产,集中连片种植,加快特早熟杂交油菜推广步伐。二是努力提高单产。通过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到“十一五”末,油菜单产由2007年的131公斤,提高到147公斤,提高16公斤。三是大力改善品质。以油菜“双低”化为重点,进一步加快特早熟甘蓝型、白菜型新品种选育,切实降低芥酸和硫甙含量,大力推广高产高油新品种,到“十一五”末使油料含油率再提高1--2个百分点。四是积极开发特种油料。因地制宜,大力发展胡麻、亚麻、油葵等油料作物生产,加强生产管理,提高单产水平。

三、积极调整种植结构,加快生产基地建设
充分发挥我省在油菜科研、推广及气候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加大种植业结构调整力度,努力扩大“双低”优质油菜种植面积,加快特早熟甘蓝型油菜和优质白菜型油菜的选育和推广,推进油料产业快速发展。在品种结构上,重点推广青杂2号、3号、4号、5号、互丰010、青油 14号等双低优良油菜品种。在地区分布上,川水地区多种植喜肥、喜水、生长期长的甘蓝型油菜,山旱地多种植生长期较短的白菜型油菜。重点搞好海北、海南、东部脑山三个油菜优势产业区的基地建设。一是在湟中、大通、互助、乐都、平安、民和、化隆、湟源、贵南、共和、都兰、乌兰建立优质油菜生产基地150万亩。二是在东部农业区河谷地区、柴达木盆地建立杂交油菜基地50万亩。三是在海拔较高的海南台地、柴达木盆地、海北地区和东部阴湿脑山地区建立白菜型油菜、特早熟甘蓝型油菜基地50万亩。四是在互助、平安、湟中、大通、门源、贵德县建立杂交油菜北繁制种基地1.6万亩。五是在东部农业区建立油菜原种基地1000亩。

四、加强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推广
一是提升科研创新能力。依托“一村一品”、种子补贴等油料作物“种子工程”项目,择优支持油料品种培育,推动优质油料新品种繁育,加快高产、优质、高效、多抗的新品种选育,加快建设油料作物育种技术平台和新品种产业化基地。加强油料制种基地建设,注重新品种扩繁,对现有优质专用品种积极组织筛选扩繁;加大新审定品种的繁殖力度,提高繁殖系数,增加繁殖数量。在油菜种子基地建设上重点向柴达木盆地倾斜,利用柴达木盆地人少地多和独特的气候资源优势,加大扩繁力度,向北方春油菜区和南方油菜种植区繁种、制种,使之成为全国优质杂交油菜种子繁育供应的基地。二是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加大农业科技入户项目对油料主产区的支持力度,积极推广油料栽培技术和优良新品种。强化油菜品质育种工作,开展“高油”、“高蛋白”、“高营养”、“保健”等专用品种的选育,特别是要在特早熟甘蓝型油菜、白菜型油菜、优质双低油菜品种研究选育和引进上尽快实现突破;要加快优良品种的推广速度,尽快淘汰产品质量差、丰产性能不突出的品种,重点推广“双低”油菜新品种,提高油菜产品质量。要加强栽培技术研究,分品种建立高产示范展示区,实现良种良法相配套,重点加强脑山地区增温技术,如垄膜沟植、地膜覆盖等促进早熟技术,利用减氮增磷、合理密植、施用植物生长调节剂等技术措施,把甘蓝型油菜种植区域扩大到脑山地区和海西柴达木盆地国有农牧场。加强技术培训,组织专家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巡回指导,帮助农民加强田间管理和病虫害防治。三是提高生产机械化水平。坚持农机与农艺相结合,积极支持油料播种、收获机械研究、开发和推广,结合机械作业调整油料品种选育目标,推进油料生产机械化,切实解决油料生产劳动强度大、费工费时的问题。在油菜主产区开展全程机械化工作试点,进一步降低成本,增加种植效益。

五、加大油料生产扶持力度,促进油料产业化经营
一是靠项目拉动油料产业发展。紧紧围绕国家投资方向,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等相关部门申报项目,争取国家项目建设资金支持。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国内外专业化生产企业进入油料产业开发,吸引省内外投资商到青海投资兴办加工和流通企业。同时,我省各级财政也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对新品种引进、良种繁制种基地建设、新技术示范试验及推广、农民技术培训等的扶持,油菜主产区农民种植油菜仍然享受粮食综合直补政策。二是进一步扩大油料作物保险范围。为降低油料生产风险,稳定农民种植效益,要进一步扩大油料作物保险范围,并给予保费补贴。各地要积极支持保险机构开展油料作物保险业务,鼓励和引导农户投保。三是促进油料产业化经营。积极打造高原特色品牌,扩大油料产品知名度。要进一步加大政府对产业化的扶持资金投入,积极引导壮大一批生产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油料加工企业,在主产区建立原料生产基地,开发低芥酸菜籽油及其深加工产品。积极支持“企业+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继续扶持各种形式的产销衔接活动,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努力提高油料生产组织化程度,搞活扩大油菜流通,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六、完善市场调控,科学引导消费
一是健全食用植物油储备制度。加快建立完善的食用植物油储备体系,并择机分步充实储备库存,充分发挥储备吞吐作用,以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保证省内市场供应。鼓励大型国有粮油加工企业适当增加商业周转储备,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具体承储企业和承储数量,政府给予贷款贴息支持。二是建立油料和食用植物油产销预警体系。加强油料及食用植物油信息分析和预警,建立准确、可靠的基础数据采集系统,及时发布生产、流通等信息,引导生产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各地要强化油料和食用植物油产销形势分析,开展定点跟踪调查,准确上报生产、购销、库存等相关数据,搞好信息引导工作。三是引导油料生产、加工、贸易企业和农民参与期货交易。充分发挥期货市场发现价格、套期保值、规避风险的功能,稳定企业和农民生产收益,促进油料产业健康发展。四是科学引导社会消费。采取多种途径,引导市场消费行为,实现优质优价,促进省内油料生产发展。加强宣传引导,合理食油、用油,提倡健康生活方式,减少浪费。

七、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引导服务
各级政府和农牧部门要把油料产业的发展,作为农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工作来抓,尽快研究制定本地区油料产业结构调整的规划和方案,通过规划引导、政策引导、示范引导和信息、科技、销售等服务,为油料生产创造良好的生产条件和市场环境,引导和帮助农民根据市场及区域特点自主选择能够发挥本地优势的品种。要长远谋划油料种植结构,妥善安排好灾区用种,稳定增加油料播种面积。要加大市场调控和监管力度,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组织调运工作,保障食用植物油供应。要加强食用植物油市场准入管理和质量监督检测,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严厉查处违法经营、囤积居奇、散布虚假信息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各级计划、财政、金融、供销等部门要把支持本地区油料产业发展作为支农的重要方面,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形成合力,搞好服务,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搞好油料生产、供应及市场稳定工作。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八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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