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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先进县区的决定


【颁发部门】 连云港市政府

【发文字号】 连政发[2008]1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连云港市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先进县区的决定
(连政发〔2008〕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有关单位: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工业主导地位,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加快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了工业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为表彰先进,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根据《连云港市县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连政办发[2007]144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2007年度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先进县区进行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县区开拓进取,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大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的力度,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各县区要学先进、赶先进,进一步夯实基础,加快跨越,为实现全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7年度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先进县区名单

二○○八年二月二日

附件:
2007年度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先进县区名单

一、县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优秀奖
灌南县海州区

二、县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先进奖
赣榆县

三、县区推进新型工业化重大项目投入奖
赣榆县市开发区

四、县区推进新型工业化规模企业培育先进奖
东海县灌云县

五、县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创新创优奖
灌云县东海县连云区  新浦区  市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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