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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骨干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颁发部门】 湖北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鄂教思政函[2007]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骨干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鄂教思政函[2007]3号)


各高等学校:

为了帮助广大高校思政课教师更好地把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2008年修订版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精神,进一步做好党的十七大精神“三进”工作,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2月24-25日在武昌举办“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骨干教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的主要内容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传达学习中央关于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传达学习中央关于《概论》和《纲要》教材修订的指导思想、目标和要求,介绍《概论》和《纲要》教材(2008年修订版)的有关内容,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第二轮教学的质量。

二、培训对象及要求

各高校(包括独立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部主任1人,《概论》和《纲要》课骨干教师各1人。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08年2月24-25日。武汉市以外的代表2月24日下午报到,市内代表25日上午8:00以前到湖北饭店四楼大会议厅报到。

培训地点:湖北饭店(总机:027-87811311)

四、有关事项

1、参训人员的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销。

2、请各高校于2008年2月23日12:00前,将参训人员名单(姓名、性别、职称职务、联系电话)报我厅思政处。电子邮箱地址:hubszc@sina.com(发邮件时请注明学校名称)。

3、本次培训班联系人:谭庆华;联系电话:027-87328009;传真:027-87328009。

二00八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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