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管理处便函关于公布2007年大连市第九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
(所便函[2008]3号)
各基层局:
根据大连市信息产业局大信发〔2008〕3号文件规定,我市有7家企业被认定为软件企业,现将名单转发给你们。如果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纳税人实际经营情况不符合软件企业条件的,或属于有关部门认定失误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局。
附件:关于公布2007年大连市第九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
二○○八年二月一日
关于公布2007年大连市第九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文件精神(国发〔2000〕18号),根据《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联产〔2000〕968号)有关规定,大连海工装备技术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符合软件企业认定条件,现认定为软件企业。被认定企业须经税务部门批准,方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通知。
附件:2007年大连市第九批软件企业名单
二○○八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
2007年大连市第九批软件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