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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税控收款机产品生产企业资质证书期满换证的通告


【颁发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字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告第1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税控收款机产品生产企业资质证书期满换证的通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告第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经批准获得金融税控收款机(证书编号sky038)产品生产企业资质证书的原四川恒特电子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依据《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我部对税控收款机产品生产企业资质证书三年有效期届满申请换证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认真审查,认定该企业基本符合税控收款机产品生产企业资质要求,予以换发证书。现予通告。

附件:予以换发税控收款机产品生产资质证书的企业名单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
予以换发税控收款机产品生产资质证书的企业名单

企 业 名 称

产 品 类 别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税控收款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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