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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司法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厅机关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


【颁发部门】 江西省司法厅

【发文字号】 赣司厅直党字[2008]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厅机关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
(赣司厅直党字[2008]1号)


厅机关各党支部:

2007年度厅机关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十七大精神为动力,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紧紧围绕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恪尽职守,努力工作,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实践中的表率作用,经各党支部评选推荐和厅直机关党委审核,并报厅党组同意,决定授予:厅办公室等6个党支部为2007年度厅机关先进党支部;贺秀涛等18名同志为2007年度厅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倪小龙等26名同志为2007年度厅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戒骄戒躁,不断取得新成绩。全厅各党支部、广大党务工作者和全体党员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学习,立足本职,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推动厅机关各项工作新发展,为建设和谐平安江西、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7年度厅机关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名单

二00八年二月一日

附件:
2007年度厅机关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名单

一、先进党支部(6个)

办公室党支部

人事警务处党支部

法宣处党支部

律师工作处党支部

公证工作处党支部

老干部党支部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18名)

贺秀涛、张中澜、陈慧英、刘星安、周九根、高 宏

潘 建、熊盛发、姚莉莉、楼友球、邓京平、熊月英

黄 敏、吴华金、李 佳、章 久、高 璇、冯高祥

三、  优秀共产党员(26名)

倪小龙、余明生、胡大德、万利群、李 强、龚理华

陈晓慧、徐 霖、曹 微、朱道亮、刘小平、郑 榕

郑宇虹、李 丽、邓素兰、刘能军、罗 敏、钟 毅

陈桃芳、康建平、曹富贵、郭庆瑜、高清欣、陈吉波

黄家驹、游牧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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