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前郭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前政办发〔2008〕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林、牧、渔场,县直有关部门:
《前郭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二月一日
前郭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目标管理和质量管理,使之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办理质量,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一)市以上人大代表建议和市以上政协提案的办理情况。
(二)县人大代表在县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提出的书面议案、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提出的提案办理情况。
二、单件办理情况的考核内容
(一)复文情况。
1.复文格式。
(1)在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提案)收文处理单上,单位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公章。
(2)使用a4纸打印,并注明成文日期,议案、建议、提案的办理要求认真做好答复,按规定与代表和委员进行沟通并直接面商。
(3)将答复件加盖公章,一式3份按要求及时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并注明承办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同时,将答复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县政府办公室(jlqgsyk@jl.gov.cn)。
2.复文内容。
(1)采取措施及时、有力,对合理的意见认真予以采纳,落实时间明确。
(2)有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的措施或今后工作的设想。
(3)介绍现行情况清楚,说明解决不了的因素明白。
(4)解释国家政策、规定正确,说明解决不了的原因清楚。
3.文字质量。
(1)实事求是,不说空话、套话、大话。
(2)语气诚恳、谦虚,有的放矢地逐条答复。
(3)语句通顺,言简意明。
(4)答复切忌笼统草率、过于简单。
(二)落实情况。
1.按照答复的时间安排如期落实,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2.按照答复的时间安排落实,使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或大部分解决。
3.按照时间安排正在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中,年内解决或大部分解决。
4.确实无法解决,经走访、座谈并作详细说明和解释,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表示理解的,亦算为落实。
三、综合办理情况考核的内容
(一)认真办理涉及人民生活的实事,积极采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提高解决率。
(二)通过电话、走访、座谈等形式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工作联系,做到先面商、再答复,努力确保面商率。
(三)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寄送征询意见表。征询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对反馈不满意的问题进行重新办理或作进一步说明,努力提高满意率。
四、督查督办
县政府督查室会同议案科抓好督促检查,一抓办理进度,二抓办理质量,三抓办理面商率。对承办任务较重的部门要加强指导和协办;对进度缓慢或片面追求进度而不重落实的部门要上门检查、督促;对只做表面文章、敷衍了事,代表、委员反馈不满意的,要坚决督促重办;对检查督办情况要进行通报。对涉及面较广的问题和前瞻性、政策性较强的建议和提案,要加强综合协调,主办单位和有关部门要互相沟通、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及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五、考核与奖励
县政府办公室年末会同县人大人事委、县政协提案委对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进行考评,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优秀(解决率达到90%、面复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98%)、良好、合格、不合格,对获得优秀等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