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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龙川里小区基础设施定向安置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颁发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津价管[2010]20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龙川里小区基础设施定向安置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津价管[2010]206号)


天津市凯兴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龙川里小区基础设施住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市政府《批转市建委拟定的天津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定向安置用房建设和销售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5]51号)规定,你公司在南开区龙川路中段西侧承建的龙川里小区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定向安置住房,其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该小区对外销售住宅建筑面积14186平方米,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4001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但最高售价不得超过每平方米4401元,每幢楼各门栋的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你公司的备案价格,具体备案价格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楼 号门 栋 均 价
1门2门3门
1号楼40014001 
2号楼400140014001
3号楼40014001 
4号楼400140014001
均价4001

以上住房销售价格应在销售场所明码标价。在标示的售房价格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规定的代收代缴税费除外)。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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