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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山东顺鑫焦业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的批复


【颁发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鲁价格发[2008]2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山东顺鑫焦业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的批复
(二00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鲁价格发〔2008〕22号)


临沂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顺鑫焦业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我省地方电厂电价核定办法,山东顺鑫焦业有限公司1*7.5mw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核定为每千千瓦时368元,自2008年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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