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做好近期卫生应急和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内卫办字〔2008〕64号)
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
近期,我国部分地区出现强降温降雪天气,已造成14个省市七千余万人受灾,给人民生产生活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春节即将来临,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应对强降温降雪天气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卫发明电〔2008〕4号)及“全国卫生系统抗灾救灾和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有关要求,为贯彻落实1月31日全区卫生系统抗灾救灾和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将近期卫生应急和春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卫生应急准备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加强应对强降温降雪等气候变化和春节期间卫生应急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应对措施,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应急管理及有关处置机构抓好落实。要严格执行24小时在岗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各单位值班安排情况,要及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节日期间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不稳定因素等要及时报告,严禁迟报、漏报和不报。对值班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通讯设施使用、应急预案启动和突发事件处理程序等方面的培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对发生的突发事件和有关重要情况,要沉着应对、逐级上报。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做好卫生应急物资和药品储备工作,确保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需要。一旦发生强降温降雪等天气灾害,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要求,科学、有效地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同时,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各大活动场所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提前介入,排查安全隐患,做到防范于未然。
二、做好春节期间各项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门(急)诊工作,备足门急诊技术力量,保持急诊、急救绿色通道畅通,全面检修医疗设备,在保证正常医疗服务的同时,能够随时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工作。各医疗机构要及时清理院内及院周边地区道路积雪,确保不发生就诊患者及家属、医护人员滑倒受伤事件。各级医疗急救机构要加强院前急救工作,做到通讯灵敏、指挥有力、出车及时、抢救有效、减少伤亡。各采供血机构要做好血液储备工作,保证节日期间临床用血需要。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制度,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决策指挥提供科学依据。特别要加强呼吸道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病例的监测报告工作。一旦发生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依法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防止疫情或事件扩散蔓延。
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强食品卫生监督执法检查,提高节日消费市场食品卫生安全水平。特别是要加强重大活动场所、宾馆饭店等餐饮业的卫生监督执法,预防食物中毒和其它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开展防病治病、强降温降雪等灾害自救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的自我防护能力。要大力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活动,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大众媒介,广泛宣传有关疾病预防知识。
三、做好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卫生系统抗灾救灾和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措施,确保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的安全、和谐、稳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单位从现在起要全面开展一次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对医疗安全、血液安全、食品安全、饮水安全、生物安全、水电气设备安全及防火安全等要害部门、部位进行重点排查,切实把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四、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配合
要加强与气象、农牧业、交通、铁路等部门的信息联系和沟通,落实各项卫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及时掌握节日期间气象、交通动态等相关情况,掌握强降温降雪天气和禽流感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动态。一旦发生雪灾等突发公共事件,要根据事件情况,及时启动《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力量,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落实相关卫生应急措施。
附件: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应对强降温降雪天气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略)
二〇〇八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