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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林业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决定


【颁发部门】 贵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筑府发[2008]3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林业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决定
(筑府发〔2008〕33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007年,我市的林业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现代林业建设大局,深入实施“环境立市”战略,全市林业绿化战线广大干部职工以高昂的工作热情,艰苦奋斗,肩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光荣使命,在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与保护、护林防火、林权制度改革、社会主义新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绩,肩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光荣使命,为社会创造了更加优良的生态环境,为社会提供了日益丰富的林业物质资源,为推进我市林业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为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全市林业战线广大干部职工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积极性,市政府决定对全市造林绿化的先进区、市、县进行表彰。

希望全市林业战线及相关部门的干部职工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奋力拼搏,为推进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贵阳市2007年度林业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名单

贵阳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
贵阳市2007年度林业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名单

一等奖:云岩区、白云区、开阳县

二等奖:南明区、乌当区、小河区、清镇市、息烽县、修文县、

三等奖:花溪区、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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