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统计局关于同意实施江苏省建设领域 经济运行统计报表制度的函 (苏统法〔2008〕4号) 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申请制发〈江苏省建设领域经济运行统计报表制度(试行)〉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厅实施此项调查制度,有效期至2009年1月底。在正式布置前,请将有关文件及调查制度报我局设计管理处备案,并将调查所取得的汇总数据报我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 二〇〇八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