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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表的通知


【颁发部门】 景德镇市政府

【发文字号】 景府办字[2008]1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表的通知
(景府办字[2008]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2008年1月5日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了今年市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好《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对实现我市经济既好又快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抓好《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市政府督查室将《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了认真梳理分解,明确了责任部门,形成了2008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表。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08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表印发给你们。请各责任部门一定要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精心部署、精心操作,确保今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各责任单位每个季度末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市政府督查室(联系电话:8382206),市政府督查室将不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予通报。

二oo八年一月三十日

2008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表

序号

工作任务和要求

责任部门

完成情况

1

全市生产总值增长13%,财政总收入增长16%,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6%;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出口总额增长20%,实际利用外资增长30%,实际利用内资增长4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单位gdp能耗下降4%,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3%以上;居民消费品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招商局

市外经贸局

市经贸委

市环保局

市人口计生委

市统计局

市国家调查队

市劳动保障局

2

市经贸委

3

市经贸委

市高新区

乐平市政府

4

市经贸委

市统计局

5

市科技局

市发改委

市经贸委

6

市发改委

市民航局

市交通局

市公路局

7

市招商局

市外经贸局

8

市经贸委

市高新区

市陶瓷工业园区

乐平市政府

9

市监察局

市台办

市招商局

10

市瓷局

11

市瓷局

市陶瓷工业

园区

浮梁县政府

12

市瓷局

瓷博会组委会

办公室

13

市农办

市农业局

市水务局

14

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

15

市农办

市农业局

乐平市政府

浮梁县政府

昌江区政府

16

市农办

市农业局

17

市旅游局

18

市旅游局

市文化局

19

市文化局

市瓷局

20

市旅游局

21

市国资委

市经贸委

22

市国资委

人行景市中心支行

市城信社

市经贸委

市金融办

23

市经贸委

市劳动保障局

市国资委

24

市规划局

25

市水务局

市建设局

市房管局

市发改委

市文化局

市体育局

26

市国土资源局

市财政局

27

市创建办

市文明办

市旅游局

市建设局

市环保局

市林业局

28

市劳动保障局

市民政局

市教育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9

市教育局

市卫生局

市文化局

市建设局

市水务局

市房管局

市广电局

景德镇供电公司

市民政局

市交通局

30

市科技局

市发改委

市经贸委

31

市卫生局

32

市发改委

市经贸委

市环保局

33

乐平市政府

浮梁县政府

昌江区政府

珠山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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