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嘉峪关市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颁发部门】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嘉政办发[2008]1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嘉峪关市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嘉政办发[2008]10号)


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5-2009年)》(以下简称《五年规划》),促进我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2008年推进依法行政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政府诚信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等行为。研究市政府及其部门签订合同管理办法,规范行政机关对外签订合同行为。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牵头负责。

二、深化政务公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编制《嘉峪关市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政务信息,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内容与形式,完善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制度。此项工作由市政府督察室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

三、进一步抓好《纲要》和《五年规划》的贯彻落实。要继续加大对《纲要》、《五年规划》和全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和宣传,通过多种方式,着力在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认真分析总结我市依法行政的成绩和经验,进一步落实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要求,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继续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督促,适时分析《纲要》和《五年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研究拿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切实把《纲要》和《五年规划》的贯彻落实推向深入。此项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牵头负责。

四、改革规范性文件审查方式。各部门起草的提请市政府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应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各部门自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应经本部门法制机构审查。要注重通过媒体广泛向社会征求对规范性文件草案的意见,选择一些社会普遍关注的规范性文件向专家或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征求意见,使政府规范性文件更加符合社会和谐发展的要求,更能体现和反映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规范性文件质量。此项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牵头负责,各部门配合。

五、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工作。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应向省政府备案,各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应向市政府备案。完成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制定规范性文件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已经修改或废止的,由原起草部门或现负责实施部门提出修改或废止意见,报市政府批准。此项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牵头负责,各部门配合。

六、认真开展全省第三轮持证执法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抓好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的宣传、培训和实施工作,确保2008年7月1日前完成人员培训、资格审查、换发证件的任务。此项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牵头负责。

七、继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督促各行政机关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分解落实执法责任的通知》精神,分解执法职责,界定执法职权,设定公正合理的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嘉政发[2007]77号)文件要求,确定考核单位,做好评议考核工作,确定考核等次,报市政府批准。此项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牵头负责,监察、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配合。

八、创新、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方式,规范案件审理程序,确保符合条件的案件全部受理。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办〔2006〕27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全市行政复议领导、监督、指导各项工作制度和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协调机制。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积极探索和建立案件审理听证、会审、会商制度以及和解、调解程序规则,积极探索简易程序,引入行政复议调解机制,探索和规范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认证、岗位培训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多种宣传形式,最大限度地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晓并学会利用行政复议渠道,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此项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

九、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做好依法行政及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此项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

二〇〇八年一月三十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