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宁党办[2008]6号)
各市、县(区)党委(工委),区党委各部委,区直各厅局委办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各大型企业党委:
《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的实施办法》已经自治区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2008年1月30日
2008年1月30日
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的实施办法
按照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的意见》(中办发(2003]11号)和中宣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关于改进会议新闻报道
1、全区性重要会议(如自治区党代会、全区“两会”、党委全体会议、经济工作会议等),按照区党委批准的新闻报道方案,由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宁夏日报、宁夏广电总台、宁夏新闻网,下同)进行准确、及时、充分的报道。
2、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纪委全体会议、自治区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宁夏军区召开的重要会议,需要报道的,由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进行报道。文字稿一般不超过800字,广播电视报道不超过2分钟。对会议的重要内容,要采取多种形式予以报道。
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自治区政协常委会例会,由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按照会议报道安排作一次性综合报道。文字稿一般不超过600字,电视报道不超过2分钟。对会议讨论的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视新闻价值给予充分报道。
4、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宁夏军区召开的其他会议,确需报道的,由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作一次性综合报道。文字稿一般不超过600字,广播电视报道不超过2分钟。
5、自治区人大和自治区政协举行全体会议期间,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自治区主席、自治区政协主席参加代表团审议作单独报道,文字稿不超过600字,广播电视报道不超过2分钟;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参加代表团审议作单独报道,文字稿不超过500字,广播电视报道不超过1分钟。自治区党委常委参加代表团审议,发一次综合消息。自治区领导看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简短消息。
6、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召开的专题会、座谈会、现场会、联席会、电视电话会,需要报道的,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通知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报道字数和时间,一般不要超过上述会议报道规定。
7、自治区高级法院、人民检察院、武警宁夏总队召开的重要会议,需要报道的,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安排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作一次性综合报道,文字稿不超过600字,广播电视报道不超过2分钟。
8、自治区各部门、各行业、各协会、学会召开的会议,由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视其新闻价值自主决定是否报道及报道版面,但不得变相报道会议。自治区各部门和五市就贯彻中央和自治区重大会议精神召开的学习会等,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根据自治区党委的要求,通知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作一次性综合报道。
9、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自治区级领导机构换届会议,由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作一次性综合报道,文字稿不超过800字,广播电视报道不超过2分钟;每年一次的全委会议作简要报道,文字稿不超过400字,电视报道不超过1分钟。
10、中央各部门在我区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和国际性会议,由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视其重要性、关联性确定报道规模和形式。中央各部门在我区举行的旨在总结、推广我区经验的各种会议或活动,由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围绕会议或活动的主要内容,展开充分、深入的报道。
11、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要按照相关规定对各类会议新闻报道认真筛选把关,鼓励记者多从会议当中挖掘具有新闻价值的线索和内容,防止就会议报道会议或变相报道会议。
二、关于改进领导同志活动的新闻报道
12、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自治区主席、自治区政协主席、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宁夏军区主要领导到基层常规性考察、调研或出席活动,分别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府办公厅、政协办公厅、宁夏军区政治部的安排组织报道。除重要活动外,原则上宁夏日报不上头版,一般不超过600字;广播电视报道不上头条,一般不超过2分钟。对陪同的自治区党委常委、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自治区副主席、政协副主席列名报道;对陪同的自治区部门及市、县(区)领导不列名报道。
13、自治区其他领导常规性考察、调研或出席活动,一般不作报道,确需报道的,由四大机关办公厅通知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发简短消息或标题新闻,宁夏日报不上头版,广播电视不上头条。属处置重大公共事件、自然灾害事件或参加重要活动的,根据四大机关办公厅通知作深入报道。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政协统一组织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由自治区人大、政协办公厅通知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作一次性综合报道。
14、自治区领导出席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组织的春节慰问、团拜会、茶话会、座谈会、联欢晚会、文艺晚会等重要活动,由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分别作一次性综合报道。一般情况下,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自治区主席、自治区政协主席、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参加的,文字稿不超过600字,广播电视报道不超过2分钟;其他省级领导参加的,文字稿不超过300字,广播电视作简要报道。
15、中央主要领导(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委)来我区视察、调研和出席重要活动,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按照中央有关要求进行报道。中央其他领导在我区的活动,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进行一次性综合报道。中央各部委、外省(市、自治区)主要领导在我区的活动,需要报道的,由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进行一次性综合报道,自治区主要领导的会见可单独报道。中央各部委其他领导、外省(市、自治区)其他领导、社会各界知名人士等在我区的活动,一般不作报道,确需报道的,自治区主要媒体作简要报道。
16、自治区领导指示、批示、题词、作序、写贺信、发贺电,出席部门和基层举办的颁奖、剪彩、奠基、首发、首映等仪式和接见、合影、联欢、探望以及纪念会、联谊会、研讨会、参观展览、观看演出等活动,一般不作报道。自治区领导参加常规性活动,宁夏日报等报纸不配发图片新闻。
三、关于改进领导同志外事活动的新闻报道
17、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自治区主席、自治区政协主席、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宁夏军区主要领导的重要外事活动,需要报道的,由自治区外办提请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通知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自治区外办审定新闻稿,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发综合消息。自治区其他领导的外事活动,一般不作报道。
18、自治区主要领导的出访活动,由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发综合消息,文字稿一般不超过600字,广播电视报道不超过1分钟。
四、关于改进新闻报道的采编播发
19、宁夏日报头版和宁夏广播电视新闻节目的会议和领导活动新闻不宜过于集中。在保证重要新闻报道的前提下,可适当向其他版面和新闻节目或频道分流,尽可能多地腾出版面和时段用于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报道,多反映基层干部群众的生动实践和新鲜经验,多为人民群众的工作、学习、生活提供健康有益的新闻信息。
20、会议和领导活动报道不应把自治区领导同志是否出席作为报道与否和报道规格的唯一标准。除自治区党委、政府举行的或自治区党委批准召开的具有全局性重大意义的会议以及必需的程序性报道外,鼓励媒体根据新闻价值进行报道。新闻媒体和记者要转变作风,深入采访,改进报道方式,突出报道有新闻价值的内容。
21、努力提高报道质量。对会议和领导活动的报道,要注重新闻价值,力求准确、鲜明、生动,突出对工作有指导作用、到基层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和实际问题等实质性内容,减少单纯行踪性的报道,力戒空泛和一般化。
22、努力提高报道时效。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播发会议和领导活动稿件,按规定需要送审的,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商有关部门及时审稿,新闻单位按审定稿及时播发。按规定由新闻媒体自主报道的会议和领导活动,由新闻单位自行审定稿件,并及时播发。
23、通过宁夏新闻网、互联网、境外媒体对外报道自治区重要会议和领导活动,报道内容应充分考虑海外受众和网络特点,稿件一般由新闻媒体自主采编和审发,对政策性强、敏感问题的报道,应报请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审定。
24、主办单位在邀请自治区领导出席有关会议或活动时,涉及新闻报道的,要事先商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提出新闻报道的具体意见,列入会议和领导活动总体安排方案,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审核并请示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后,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通知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
25、自治区主要领导出席重要会议和活动的讲话、致辞、报告等,原则上以消息形式进行新闻报道,不单独发表。确需在宁夏日报发表的,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作出安排。自治区党代会报告和自治区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宁夏日报全文发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自治区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自治区纪委全会公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及两院报告均摘要发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全文公布。
26、在精简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的同时,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要充分运用各种新闻体裁大力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大力宣传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各项部署和决策,生动展现全区各级党政组织和各族干部群众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先进事迹和重要业绩,深入报道人民群众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实现宁夏跨越式发展过程中的生动实践。
五、其他
27、本实施办法未涉及的会议、领导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根据自治区党委要求安排报道。
28、各市要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相应的措施,并对市、县(区)的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提出相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