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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全面清理涉及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颁发部门】 徐州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徐价管[2008]2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徐州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全面清理涉及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徐价管[2008]26号)


市有关部门:

现将《省物价局关于全面清理涉及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的通知》》(苏价农[2008]3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通知》中所列收费项目,凡我市目前尚未开征或已取消的,各部门不得擅自开征收取。

二oo八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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