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全面清理涉及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徐价管[2008]26号) 市有关部门: 现将《省物价局关于全面清理涉及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的通知》》(苏价农[2008]3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通知》中所列收费项目,凡我市目前尚未开征或已取消的,各部门不得擅自开征收取。 二oo八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