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2008年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赣司鉴字[2008]1号)
各设区市司法局:
现将《2008年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在贯彻执行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遇到的突出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厅司法鉴定管理局。
二00八年一月三十日
2008年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要点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对于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在服务诉讼需求、保障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及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和全省司法局长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实际,今年全省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要坚持以十七大精神及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加快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改革发展步伐,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在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一、坚持科学规划,着力推进鉴定机构的合理布局
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严格条件、统一标准、规范程序、择优选择,在发展鉴定机构上要确实把握好三项原则:一是要科学设立鉴定机构,重复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再发展;二是坚持实地考察,择优设立的原则,发展真正有实力、确属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且发展趋势好的鉴定机构;三是认真贯彻执行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配置标准》,新准入的鉴定机构必须达到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配置的基本标准,之前准入的鉴定机构要逐步达标。同时,继续加强对《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学习宣传,抓好《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在我省的贯彻执行工作。
二、整合鉴定资源,着力打造权威性鉴定机构
根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和全省司法局长会议精神要求,严格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部第107号令)中关于重新鉴定工作的有关规定,切实推进权威性司法鉴定机构建设。要积极探索和加大对现有鉴定机构的优化整合力度,围绕做大做优的原则,下功夫做优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鉴定机构。尤其要尽快研究制定设区市一级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置标准,建立有权威的设区市一级鉴定机构,推行鉴定机构规范化、规模化建设。要不断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的带头示范作用。省厅拟于适当的时机,召开设区市司法鉴定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全省司法鉴定工作先进表彰会,以推动工作,促进发展。
三、强化监控机制,着力提高司法鉴定质量
一是严把准入关,强化事前监控。坚持“严格审核,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的要求,加强审核工作,吸收素质高、品行好的人才进入鉴定人名册。要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司法鉴定教育培训规定》,强化鉴定人的岗前培训、转岗培训、继续教育和专业化培训工作,着力提高鉴定人员素质,保障鉴定质量。
二是开展动态监管,强化事中监控。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执法检查工作,切实掌握执业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研究解决的措施。要严格按照司法部《司法鉴定文书规范》和《司法鉴定协议书(示范文本)》的要求和规定,统一规范司法鉴定文书格式,减少因鉴定文书不规范导致的意见分歧。要监督鉴定机构和人员严格按鉴定程序规则开展鉴定业务,杜绝违规操作,确保鉴定质量。
三是建立健全投诉查处和执业通报制度,强化事后监控。要有专人负责司法鉴定投诉查处工作,对当事人的投诉举报做到有诉必受理,及时调查、及时处理、及时答复。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情况进行通报,建立诚信等级制度,强化行政监督,保障司法鉴定质量。
四是开展能力验证等活动,强化司法鉴定技术管理工作。要鼓励鉴定机构将内部质量管理逐步纳入国际通行的质量控制体系。进一步指导鉴定机构参加司法部组织的能力验证、实验室认可和计量认证等活动。鼓励鉴定机构加大投入,不断提高鉴定的科技含量,保证鉴定质量。
四、完善规章制度,着力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根据我省实际,加强建章立制工作,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有关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错鉴追究制、公示制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组织督促司法鉴定机构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的基本规章制度,通过建立案件受理制度、鉴定流程及复核制度、回避制度、鉴定文书格式规范、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鉴定质量管理制度等,促进司法鉴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同时,抓好对我省司法鉴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汇总工作,认真编制我省司法鉴定工作手册。
按照司法部的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司法鉴定管理部门要认真细致地抓好司法鉴定基础信息数据的汇总、整理、更新、核对和入库工作,完善司法鉴定基础信息数据,确保电子数据的完整、准确,为建立、维护、管理、使用好省级司法鉴定管理信息系统奠定良好的基础,提高司法鉴定科学管理水平。
五、健全管理机构,着力完善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两结合”管理模式
逐步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的行政管理与司法鉴定协会行业管理相结合的“两结合”管理模式。一是要按照司法部关于完善国家、省(区)、市三级司法行政机关鉴定管理机构的精神和要求,积极推动各设区市司法行政机关鉴定管理机构的建设。各设区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机构要在今年内争取单独设立,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同时,各县(市、区)司法局对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要做到有领导分管、有部门管理、有专人负责。二是要加快各设区市司法鉴定协会的建设。目前没有成立司法鉴定行业协会的设区市,原则上要求在今年年底前成立起来。三是进一步加强对省司法鉴定协会工作的管理与指导,大力支持协会依据《江西省司法鉴定协会章程》有关规定,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行业管理职能,强化司法鉴定行业的自律管理。要协助协会各工作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履行好职能,促进司法鉴定协会工作的健康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