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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市政府机关政风评议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淮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淮府办[2010]14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市政府机关政风评议工作的通知
(淮府办〔2010〕142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2010年度政风行风民主测评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0〕57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2010年11月至2011年1月在市政府机关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工作,同时对部分公共服务行业行风建设进行民主评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促进部门和行业转变作风,不断提高行政效率、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推进科学发展、加速淮南崛起、构建两型城市提供坚实保障。

二、评议对象

(一)政风评议对象: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为增强评议结果的可比性,将参加政风评议单位划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类是与社会和群众联系较为密切,以行政执法、公共服务为主的部门,主要有: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市容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市气象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委员会、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粮食局、市物价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27家单位。第二类是以综合管理为主的部门,主要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审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外事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供销社、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办公室、市外商投资服务局、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等18家单位。

(二)行风评议对象:主要包括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具体如下: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局、淮南电信分公司、淮南移动通信分公司、中国联通淮南分公司、淮南供电公司、中行淮南分行、农行淮南分行、工行淮南分行、建行淮南分行、交行淮南分行、淮南邮政储蓄银行、淮南有线电视台、中北巴士淮南公司、淮南中燃公司、首创水务淮南公司、淮南一中、淮南二中、淮南三中、淮南四中、淮南五中、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东方医院集团总院、新华医院、新康医院、妇幼保健院、朝阳医院、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市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等31家单位。

(三)重点及涉企科处室和科处室长评议对象:市政府部门中行使行政审批、收费、处罚、检查等职能的行政执法科(室),为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科(室),行业管理科(室)等涉企科(室)。具体评议对象另行确定。

(四)基层站所评议对象:主要包括市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和市卫生局下属的公安派出所、国土所、工商所、税务所和各县区辖区内的医疗卫生服务站。

三、评议内容

(一)政风评议内容:

按照《淮南市人民政府机关政风评议办法》,围绕市委、市政府近年来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开发、服务招商引资、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深化各项改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各项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全市廉政工作会议关于加强政府部门廉政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有关要求,设置5项评议内容。其中,共性内容4项,个性内容1项。

共性内容:

1.依法行政。主要是依法行使职权、规范权力运行情况;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情况;服务招商引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情况;落实行政问责制,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进行问责情况。

2.效能建设。主要是转变机关职能,迸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建立效能建设长效机制情况;转变工作作风,精简会议、文件,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考察、公务车辆使用和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庆典、论坛、研讨会等活动,巩固清理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工作成果等情况。

3.廉政建设。主要是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部门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学习贯彻《廉政准则》、遵守各项廉政制度情况。

4.政务公开。主要是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编制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向社会发布,构建行政职权“阳光运行"机制,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以及实施“网络问政”等情况。

个性内容:

列入第一类的27个部门个性内容为:系统管理和指导。主要是对本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及行政和执法行为的管理监督情况。

列入第二类的18个部门个性内容为:综合服务。主要是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加强综合指导,为机关、基层服务等情况。

(二)公共服务行业行风评议内容。

1.守法诚信。主要是依法从事经营活动,行业自律及诚信服务、履行服务承诺等情况。

2.办事公开。主要是尊重服务对象的知情权,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服务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情况。

3.服务质量。主要是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优质、热情服务等情况。

4.廉洁从业。主要是廉洁自律制度建设情况,工作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廉洁从业、遵守各项廉洁自律制度等情况。

5.行业管理。主要是对本系统下属单位行风建设、队伍管理、经营服务行为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三)重点及涉企科处室评议和科处室长内容及方案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四)基层站所评议内容及方案

由市政风评议办公室会同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和市卫生局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四、评议方法
今年的政风行风评议继续采取日常监督评价和集中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日常监督评价
1.各类投诉受理机构测评。投诉受理机构包括: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市人大、市政协举报(投诉)受理机构,市纪委信访举报受理机构,市政府信息中心,市政风建设、外来投资者、台侨资、个体民营、行政效能监察投诉受理中心,市法院、市检察院的投诉控申受理机构,市整顿市场秩序办公室。各类投诉受理机构依据日常受理的投诉举报情况和调查核实结果,对被评议单位进行测评。
2.市绩效考核办公室测评。市绩效考核办公室根据各单位效能建设及平时明察暗访情况,进行打分评价。

3.市政务服务中心测评。市政务服务中心对各单位窗口一站式服务的工作质量、办事时效、办结率等进行打分评价。
4.市“政风行风热线”测评。市“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组根据各单位领导上线情况、投诉举报问题解决落实情况,进行打分评价。

5.各单位网络管理员测评。网络管理员根据日常网上投诉举报问题解决情况,进行测评打分。
(二)集中评议
1.民主测评组测评。根据《淮南市政府政风评议员规则》,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新闻、企业、科教文卫等社会各界聘请40名政风评议员组成测评组对被评议单位进行测评。民主测评主要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对被评议单位政风建设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被评议单位进行评议。
2.群众和有关方面测评。一是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在淮的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发放问卷测评。二是由市政风评议办公室印制10000份《社会群众测评表》,向社会发放。三是利用市政府信息网站政风评议网页,发动全市广大市民群众进行评议。四是各类企业测评,由市政风评议办公室在全市选择40-50家各类企业,向企业负责人发放问卷进行测评。五是各级机关干部和职工测评,由市政风评议办公室会同市直机关工委和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各级机关干部职工,包括街道、居委会和社区管理人员对被评议单位进行测评。六是市几大班子领导测评。七是市政风评议办公室对被评议单位上年度政风评议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及纠风工作情况进行测评。八是根据淮南市政府政务公开考评办法规定,按照政务公开检查结果对被评议单位测评。
测评采取分项计分方法,满分为100分。各测评方式的计分比例为:日常监督评价占30%,其中,各类投诉受理机构测评占10%;市绩效考核办公室测评占5%;市政务服务中心测评占5%;市“政风行风热线”测评占5%,网络管理员测评占5%。集中测评占70%,其中,民主测评组测评占10%;群众测评占2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党纪监督员和特邀监察员测评占10%;市、县(区)直各级机关测评占7%;各类企业测评占5%;市几大班子领导测评占10%;市政风评议办公室占3%;政务公开检查结果占5%。
测评统计工作由市政风评议办公室统一负责。测评分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档次。评议对象得85分以上(含85分)为满意等次,85分以下至70分(含70分)为较满意等次,70分以下为不满意等次。
五、评议结果的运用

根据评议结果,政风行风评议前五名为当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先进单位;重点及涉企科处室和科处室长的奖惩办法另行制定;基层公安派出所、国土所、工商所、税务所、医疗卫生服务站前5名为“群众评议满意基层站所”;上述单位、科室、站所由市政府通报表彰。本年度,因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被“一票否决”的,或领导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不得被评为政风行风评议先进单位或“群众评议满意处室”、“群众评议满意基层站所”。评议结果低于70分的政风评议单位,由市政府领导召开其领导班子会议进行集体谈话,并不得在本年度市政府目标考核中评为优秀档次;评议结果低于70分的行风评议单位,属于市属单位的,由其主管部门召开其领导班子会议进行集体谈话;评议结果低于70分的参评涉企科(室)和参评基层站所,由其主管部门对其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六、其他事项
(一)市政府机关政风评议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政风评议办公室负责评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纠风办,根据工作需要,从市直有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二)评议工作坚持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纠建并举、寓纠于建,综合评定、注重实效的方法。评议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应集中精力抓好日常工作,不得成立专门迎评机构、编印迎评简报。民主测评组不专门听取被评议单位汇报,不专门组织明察暗访,不得增加被评议单位的负担。
(三)除市政风评议办公室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测评问卷外,各被评议单位不要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征求意见函件,单位之间也不要相互发放征求意见函件。
(四)要严肃评议工作纪律。政风评议员在参与评议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政风评议员工作守则》,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各被评议单位要积极配合、实事求是,以确保评议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各县、区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2010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报送市政风评议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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