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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柏坡至阜平高速公路保定段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颁发部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冀发改基础[2010]180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柏坡至阜平高速公路保定段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冀发改基础〔2010〕1808号)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上报西柏坡--阜平高速公路保定段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保发改交能〔2010〕734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西柏坡至阜平高速公路保定段项目建议书的审查意见》(冀交函规〔2010〕68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我省高速公路网络布局,促进西柏坡和阜平红色旅游,推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带动老区人民脱贫致富,同意建设西柏坡至阜平高速公路保定段项目。

二、路线起自阜平县上沙地村西南,与西阜高速石家庄段顺接后,向北沿诚信沟方向布线,经上沙地东、苇沟台东,在潘庄西跨越胭脂河,路线继续向北经眼药沟西、木匠口西、槐树底北,跨越大沙河后止于法华村西,与在建的保阜高速相接形成t字交叉。路线全长24.92公里。同意全线按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具体技术指标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论证确定。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2.7亿元(含连接线投资),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5%由你市财政自筹解决,其余资金采用国内商业银行贷款。

四、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统筹考虑石家庄-西柏坡-阜平高速公路整体功能,进一步深化路线方案比选和终点交叉形式,科学合理设置互通立交和服务区等设施,并考虑路线远期北延方案。

(二)深化交通量预测,结合地形和地质条件高标准规划、科学合理确定技术标准。

(三)深化连接线交通量预测,进一步核实建设规模,合理确定技术标准,严格控制投资规模。

五、本项目为政府还贷公路,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要严格执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据此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程序报批。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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