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保证冰冻期间市区液化石油气正常供应的通告


【颁发部门】 怀化市政府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由于受冰冻灾害天气的影响,公路、铁路运输比较紧张,尽管市区液化石油气储备比较充足,但是,为了应对较长时间的冰冻天气,确保市区液化石油气稳定,持续供应,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08年1月30日起,市区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重量由12公斤改为6公斤,到户零售价为50元/瓶(含3元的送气服务费)。一旦天气好转和运输状况改善,立即恢复12公斤装正常供应。

二、各有关部门和各燃气企业要努力克服困难,积极组织气源,保证市区液化石油气稳定、正常供应。

三、市区广大市民要积极配合,共同维护良好的供气环境。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和违法涨价行为,确保市区液化石油气供应市场稳定、安全、有序。

怀化市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