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魏亚军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长府干任〔200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免去: 魏亚军同志担任的长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李志刚同志担任的长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长春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