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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冰冻期间及时上报有关稳定物价信息的紧急通知


【颁发部门】 湖南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湘价传电[2008]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冰冻期间及时上报有关稳定物价信息的紧急通知
(湘价传电〔2008〕9号)


各市、州物价局:
省局近日就冰雪灾害期间稳定市场价格、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先后下发了湘价传电[2008]5号、6号电报。为及时掌握各市州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为省委省政府领导提供准确信息,现就加强冰冻灾害期间信息报送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级政府及其价格部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抗冰救灾的有关通知和湘价传电5号、6号通知,应对冰雪灾害、稳定物价、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所采取的措施及成效,冰雪灾害对蔬菜基地的损失情况尽快上报省局。

二、从本通知下达之日起,省局实行市场价格情况和价格监督检查情况一日一报制度。各市州物价局要明确专人收集整理综合有关情况,并于每天上午10:00以前报省。价格监督检查报前一天情况至省物价检查所(传真0731-5555099,电子邮箱:hnsszhk@163.com),重要情况当天上报;当天价格信息情况报省价格信息中心。上述情况都需同时加报省局综合法规调控处(传真0731-2212197,邮箱:hnwjzhc@163.com, 省局传真:0731-2212459)。

三、对车站、码头、加油站等重点地点的价格情况要进行重点监控。

四、要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紧急应对冰冻灾害稳定市场物价的工作预案》(湘价传电[2008]8号),遇突发价格事件,要在第一时间了解有关情况并及时上报。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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