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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农民工生产安排和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海南省建设厅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县建设局,各施工企业:

近日来,我国大陆许多地区出现几十年一遇的大风降雪降雨天气,造成交通运输大范围受阻或中断,使这些地方的城市出现了不同程度大量的旅客滞留现象,其中大部分为外出的农民工。由于受大陆天气和交通运输的影响,我省也有大批的农民工不能返乡。为了让滞留或留守海南的农民工能过上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根据建设部和省政府的要求,现就做好春节期间留琼农民工生产安排和生活保障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的领导要从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关心重视留琼农民工春节期间的工作和生活安排,亲自到基层、到企业、到工地了解农民工春节的工作和生活安排情况,对他们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千方百计给予解决,让他们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关心关怀的温暖。

二、要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各施工企业必须在春节前及时足额将农民工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对春节期间加班劳动的工人要按劳动法规定发放报酬。坚决防止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出现的上访上诉事件。

三、要做好春节期间坚守生产岗位职工的慰问工作。对春节期间仍坚持工作生产的职工,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企业要组织好慰问,给他们安排好生活,送上节日必要的生活用品,让他们安心坚守岗位,安心工作。

四、做好重要情况上报工作。各市县建设局和各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值班制度。对春节期间,特别是农民工工作生活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时解决问题。

建设厅的春节值班电话:65342877

海南省建设厅
二00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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