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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新建乳化炸药生产线项目设计方案的批复


【颁发部门】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字号】 闽经贸机电[2008]7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新建乳化炸药生产线项目设计方案的批复
(闽经贸机电〔2008〕76号)


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提出要求审查乳化炸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申请(海峡科化生[2007]49号),我委于2007年11月26日组织有关专家对北京北方天亚工程设计研究所编制的《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年产12000吨乳化炸药生产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审查论证,根据专家组的评审意见,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生产纲领:在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现厂区内新建乳化炸药生产线一条,生产线建成后,实现年产12000吨乳化炸药。

二、改造的主要内容:乳化炸药生产线采用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提供的乳化炸药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进行建设,新建乳化炸药生产工房,水、电、气等辅助配套采用企业原有设施。

三、投资概算: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575.5万元。

四、建设年限:一年。

五、有关要求:
1、应重视评审专家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并在后续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建设过程中加以解决。
2、项目环保、劳动安全、工业卫生、消防等设施应与项目工程建设同步实施,并按规定进行报批。
3、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应按《民用爆炸物品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向我委申请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线验收,由我委审查后报国防科工委组织验收。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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