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工问题,构建和谐襄樊,促进经济发展,市委、市政府把2008年元月确定为“劳务经济活动月”。要求各地各部门在2008年元月暨春节期间,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服务农民工活动,大造声势,营造氛围,支持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保持农民快速增收的良好势头,使今年的农村劳务开发工作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根据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反映的情况,当前各地要重点解决农民工办证难、乘车难、子女入学难、保险转接难等“四大难题”,为他们外出务工创造宽松的环境。
1、解决务工人员办理“二代证”问题。市、县公安部门要成立服务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本系统、本单位的相关机构,长打算、近安排,开辟服务农民工“绿色通道”,千方百计在第一季度解决好“二代证”办理问题。一是由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牵头,安排专人到务工经商人员密集地采集“二代证”人像信息,优先上传、优先制证、优先发放;二是向务工人员广泛宣传,让他们知道办证的有关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邮寄给亲友,由亲友到当地派出所代办;三是依托市、县两级政府网站,添置系统软件,设计操作流程,建立办理“二代证”的网络系统,从根本上解决办证难题。
2、解决务工人员乘车难的问题。春运期间,交通部门要合理调整运力,通过在市、县客运站设立农民工购票专用窗口和服务专区,在重点乡镇开通务工人员直通车,在客流高峰期加开包车、加班车,在务工人员密集地开通长途客运班线等措施,解决务工人员“回不来、出不去”的问题。铁路部门要积极与市劳务办、农民工办配合,张贴告示,刊发宣传资料,帮助务工人员预订车票,开通农民工包车或专列,为农民工返乡过年和外出务工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的服务。
3、解决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两为主”、“两坚持”的政策,将其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增加定点、公办学校的数量,解决好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划片择校、回校学籍、学生档案、统一考试等相关问题,确保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教育部门要加大对农民工子女读书有关政策、措施、办法的研究、宣传和落实力度,使农民工子女接受教育的权利得到保障。
4、解决务工人员社会保险转接问题。各级劳动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外出务工人员的数量、行业分布、工资水平、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情况;积极探索完善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认真宣传并执行劳动保险政策,当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要求转接社会保险时,当地劳动部门要热情服务,并按政策落实到参保单位,落实好执行标准;创新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接途径,与农村养老保险衔接,逐步实现跨地区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和基金转移手续。
农民工问题涉及到多个行业、部门,农业、财政、工会、司法、商务、农经、民政、经委、税务、工商联、电信等部门都要积极行动起来,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竭尽所能地为农民工服务,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支持农村劳务经济开发的大合唱。
二、大力开展劳务招聘活动
春节前后是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过年最集中、劳务信息最集中的时期,也是农民闲暇时间较长、企业用工缺口较大的时期,还是农民工流动频繁、寻岗求职的高峰期。各地要结合实际,以解决农民求职难、本地企业用工难为重点,举办各种形式的劳务洽谈会、企业用工招聘会,探索农民工“零费用”就业途径,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为广大农民朋友搭建就业桥梁,让他们不出家门就能找到满意的工作。与此同时,积极组织相关部门配套开展送信息、送岗位、送技能、送政策、送服务等活动,掀起服务农民工、支持劳务经济发展的热潮。
三、组织开展调研、走访和慰问
各地要以亲情、乡情、友情为纽带,通过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茶话会、联欢会等形式,充分了解农民工在外的工作和生活情况,了解外地企业用工、经济发展信息,倾听、收集农民工对培训、就业、维权、服务等方面的要求和建议,研究促进农村劳务经济发展的思路与举措,以及引导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创业的机制与办法。对少数因伤因病返贫,以及其他原因陷入生活困境的务工人员,各地劳动、民政、工会、妇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上门看望慰问,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存在侵权问题的,要提供法律援助,做好维权工作。
四、强化宣传发动工作
各地要大力宣传中央、省、市关于农村劳动力培训、就业、回乡创业的政策,坚定农民特别是青壮年农民参加培训、外出务工经商的信心。总结并宣传一批农民刻苦学习、勤奋创业、带头致富的先进典型,用身边的人和事,激励更多的农民踊跃参加培训、外出务工经商、积极回乡创业。电视、报纸、电台等媒体要积极关注劳务经济,开辟新闻专栏,宣传各级各部门服务农民工的经验。要对“劳务创业之星”、“优秀农民工”等进行专访,集中报道他们的先进事迹,并在街道路灯、广告箱、标牌等位置张贴优秀农民工照片,营造发展农村劳务经济的强大声势。各地还可以开展一些丰富多彩、广大农民喜闻乐见的其他活动,推动“劳务经济活动月”暨春节期间的劳务开发工作,努力实现2008年农村劳务经济开发工作的开门红。
各地要将解决农民工问题、“劳务经济活动月”暨春节期间农村劳务开发工作情况,于2008年2月20日前报市劳务办。各级劳务办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加大协调力度,尤其对解决农民工问题要进行跟踪督办,通报工作进度,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月29日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