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物价局紧急应对冰冻灾害稳定市场价格工作预案》的紧急通知


【颁发部门】 湖南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湘价传电[2008]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物价局紧急应对冰冻灾害稳定市场价格工作预案》的紧急通知
(湘价传电〔2008〕8号)


各市、州物价局,局属各单位:
为妥善应对我省当前冰冻灾害,积极开展抗冰救灾工作,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根据《价格法》等相关价格法律法规规章,我局制定了《湖南省物价局紧急应对冰冻灾害稳定市场价格工作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湖南省物价局紧急应对冰冻灾害稳定市场价格工作预案

为紧急应对我省当前五十年不遇的冰冻灾害,积极开展抗冰救灾工作,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工作原则:
1、快速反应原则。对冰灾期间已经或可能出现的价格突发事件,必须早预警、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综合调控原则。针对冰灾期间价格突发事件的不同情况,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调节市场,正确引导价格运行,科学平抑市场物价。
3、分级负责原则。冰灾期间价格突发事件主要由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处置,省物价局抗冰救灾稳定物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当冰灾期间价格突发事件的事态严重、涉及范围广、影响较大时,由省物价局抗冰救灾稳定物价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处置,相关市、州价格部门按照省局的要求负责本辖区的具体处置工作。
4、依法行政原则。在应对冰灾期间突发性价格事件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出台干预措施、动用价格调节基金,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查处价格违法案件,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二、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1、省物价局成立抗冰救灾稳定物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龚秀松任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及巡视员吴斌任副组长。省物价局抗冰救灾稳定物价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修改、启动和组织实施冰灾期间价格应急工作预案;统一部署、指挥全省冰灾期间价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报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省政府批准采取有关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报请省政府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储备物资等。
2、省物价局抗冰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一是市场检查组,由巡视员吴斌任组长,副巡视员、检查所所长罗懿任副组长;二是市场供应组,由纪检组长刘辉朝任组长,消费品价格处处长刘辉任副组长;三是市场监测组,由副局长张正任组长,价格信息中心主任李家义任副组长;四是农副产品“绿色通道”收费清理组,由副局长张正任组长,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处处长何唤鸣、服务价格管理处处长曾跃玲任副组长。综合法规调控处负责汇总、反映情况。

三、工作制度:
1、信息通报制度。冰灾期间各地发现价格异动,应迅速将有关情况通报当地政府和上级价格部门。省物价局抗冰救灾稳定物价工作领导小组应将价格异动警情信息和应急工作情况及时向省政府和省应急办报告。
2、价格突发事件专报制度。冰灾期间建立相应的警情专报机制。一般状态警情实行一天一报;紧急状态警情实行半天一报;特急状态警情及时上报。专报机制启动后,各报告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报告。
3、应急值班制度。冰灾期间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建立应急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专人值班(含节假日),及时监控市场价格和接听价格举报电话。除保证专人值班外,还应通过电话录音、网上监测、网上举报等形式,接听价格举报电话和监控市场价格。

四、工作预案:
冰灾期间根据市场价格异动程度,将全省价格异动警情级别分为三级:
一般状态:指价格异动的商品品种不多,波及的范围较小,波动幅度不大,市场反响不大。
紧急状态:指价格异动品种较多,波及的范围较广,波动的幅度较大,市场秩序受到影响,群众产生紧张心理。
特急状态:指价格异动品种很多,波及的范围很广,波动的幅度大,市场秩序出现混乱,群众心理非常恐慌。
(一)一般状态警情的应急预案:
1、在接到或发现价格异动警情时,当地价格部门应迅速掌握情况,分析判断警情,提出应急措施意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价格部门报告。
2、警情发生地价格部门及时将价格异动警情信息和应急工作情况向邻近地区的价格部门进行通报。同时,省物价局抗冰救灾稳定物价工作领导小组将有关情况汇总分析后向全省价格系统通报,并派出工作组到警情发生地开展应急工作指导。
3、召开新闻通报会。公布有关价格法律法规政策;重申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通报价格部门对事件所持的立场、态度及即将采取的措施;提醒经营者要加强自律,遵纪守法;告诫违法经营者立即停止并纠正价格违法行为;告知广大消费者保持冷静,不要盲目跟风,并举报违法经营者。
4、警情发生地价格部门迅速派出检查组开展检查,对确属价格违法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形成震慑警示的态势,防止价格异动扩大、蔓延;对不构成价格违法的,给予提醒、告诫,防止其跟风和推波助澜。
5、启动价格突发事件专报制度。警情发生地价格部门每天下午4时前将当地商品和服务价格异动情况、价格异动原因及对策建议等向当地政府及省物价局报告。如遇紧急情况,则须随时上报。
(二)紧急状态警情的应急预案:
冰灾期间出现紧急状态警情,除采取一般状态措施外,还应采取如下措施:
1、启动价格突发事件半天一报机制。警情发生地价格部门在每天上午11时、下午4时前,将市场相关品种价格异动情况、价格异动原因等情况向当地政府及省物价局报告。如遇突发性、集中性紧急情况,则随时上报。
2、报请省人民政府对警情发生地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请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
(三)特急状态警情的应急预案:
冰灾期间出现特急状态级警情,除采取上述措施外,还应采取如下措施:
1、启动价格突发事件及时报送机制。警情发生地价格部门应随时向当地政府及省物价局报告市场价格异动情况、价格异动原因等情况。
2、采取紧急措施。由省政府报请国务院在我省采取临时集中定价权限、部分或者全面冻结价格的紧急措施。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