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全国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监督检查组在黔检查情况的通报
(黔建节能通〔2008〕59号)
各市(州、地)建设局,各有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建设部《关于开展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安排,2007年12月15至18日,以建设部质量安全司与行业发展司副司长肖徽任组长的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监督检查第八组,对我省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建筑节能部分
(一)基本情况
这次检查主要是检查两方面的工作。一是检查省建设厅、贵阳市、遵义市建设局贯彻落实国家建筑节能有关政策法规及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情况。二是检查各方责任主体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情况。检查组按规定抽查贵阳市、遵义市各10个项目(其中5个公共建筑项目、5个居住建筑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实地查看了10月1日后完成验收的4个建筑工程(贵阳市、遵义市各两个)。其中,6个建筑工程项目被下达节能质量监督执法建议书(项目清单见附件1)。
检查组对我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政策法规和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重视建筑节能工作,建立了专门节能领导小组和管理机构,建筑节能监管工作力度明显增强,长效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二是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建筑节能标准,落实到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中,初步形成了闭合的管理模式。三是加强了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了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对未按节能标准实施的工程,均要求限期整改。四是墙改基金开始征收,并确定了基金的使用包括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及推广应用试点工程的补贴。五是建筑节能示范开始起步,以点带面推动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六是加强了建筑节能宣传培训,增强全社会的建筑节能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1.除省厅外,贵阳市、遵义市建设局尚未成立建筑节能专门工作机构,建筑节能工作缺乏基本的组织保障,严重阻碍了下步工作的开展。
2.行政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建筑节能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环节存在监管脱节的情况,除省级主管部门外,各级市、县主管部门没有建立建筑节能专项备案制度;另外还存在建设单位违反建筑节能相关强制性条文要求,如贵阳市金阳新区景怡苑住宅小区;设计单位不按设计标准设计;审图机构把关不严;施工单位不按图施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如遵义市南白镇象山公寓;监理单位没有严格监理,部分项目监理确认文件不完整,材料进场和设计变更后未进行复验。
3.设计文件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
建筑专业节能设计违反强制性条文,设计平均传热系数k值超出标准要求,又没有进行权衡判断。如清镇市农村信用合作社综合办公楼等四个项目。另外部分项目还存在节能计算书不完整,节能参数不准确的问题。电气专业设计方面,抽检的所有居住建筑的公共部分照明均没有采用高效节能光源和节能灯具;部分项目没明确照明功率密度要求值;居住建筑的水泵和照明没有分开计算,常用电气设备,如水泵、电梯等,没有明确的节能措施。暖通专业设计方面,部分项目计算书中空调冷、热负荷计算值与施工图文件中的不一致;空调冷热水管的保温材料厚度在施工图文件中未明确。
(三)下步工作要求
1.进一步理顺建筑节能的监管体系。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06〕27号)的要求,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快成立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专门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人员,确保节能工作的落实。
2.针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各有关单位要对照检查,制定措施认真整改,受检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促落实整改情况。
3.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节能设计文件的审查、施工、竣工和验收环节的建筑节能监管。一是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充分发挥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把关作用。二是加强施工环节的节能监管,尤其要强化施工阶段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行政监管工作。三是要加大对违规设计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罚力度。四是要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监管流程,认真实施建筑节能工程备案制度,通过备案制度,把建筑节能监管连接成有机的整体,形成相互联系、互为监督的机制。
4.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各专业从业人员技术水平,采取培训班、讲座、技术交流等多种方式开展建筑节能培训。尽快扭转设计人员对节能标准掌握不够透,施工人员对节能技术、工艺掌握不够好,监理人员对节能标准技术较陌生的局面。
5.各地要加强研究本地区气候、资源、经济发展的特点,积极开展适合本地的建筑节能技术、材料、工艺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二、减排方面情况
(一)基本情况
这次检查对于减排主要是检查两方面的工作。一是检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的政策、规章及技术标准的具体措施,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工作的情况。二是核查各地的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进展情况。
通过检查,检查组对我省在贯彻国家有关减排的方针、政策、标准和规范及建设部有关文件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肯定。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我省污水与垃圾处理设施增长较快。二是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加大省级财政的补贴投入,各市、县自筹配套资金,并通过bot、tot等市场化方式,积极吸纳社会资金。三是积极推进污水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机制的创新,并取得了成功的经验和模式。四是强化运行监管,规范运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从实地检查的情况看,贵阳市和遵义市的大部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良好,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要求。
(二)下步工作要求
1.各地要加快污水处理厂的配套管网的建设和完善工作,严格排水许可,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2.各地要尽快对大肠菌群数超标、没有出水消毒措施处理水量低等问题的污水处理厂进行整改。
3.各地要加快完善垃圾收运系统,改变垃圾中转站和运输车等设施落后的现状,尤其加大郊区村镇垃圾收运与处理系统的建设力度。
4.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此次建设部检查组的检查情况,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管理,对疏于管理的单位和领导追究相关责任,切实将我省节能减排工作抓好、抓落实。
附件:整改项目情况一览表
贵州省建设厅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整改项目情况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
1 | 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楼 | 违反《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中第4.2.2条,设计人员:戚光凡 孔桂珍(贵州长城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2 | 遵义市新华书店图书发行综合大楼 | 违反《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中第4.2.2条,设计人员:刘义 王赤(遵义市建筑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3 | 清镇市农村信用合作社综合办公楼 | 违反《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中第4.2.2条,设计人员:刘超(设计)、唐洪刚(校对)、韦明辉(审核)(贵州工业大学勘察设计研究院) |
4 | 贵阳市金阳新区景怡苑住宅小区 | 该项目申报财政部、建设部第二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补助资金,未按申报方案要求进行建筑节能施工,违反建筑节能相关强制性条文(建设单位为贵州省监狱管理局,委托贵州明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 |
5 | 遵义市南白镇象山公寓 | 施工单位未按设计要求施工建筑节能部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章第五十八条,项目经理:陆朝富(遵义鸿发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6 | 凤冈·嘉和紫荆花园 | 该工程未进行建筑节能设计,违反《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设计人员:何以甦,孔桂珍(贵州长城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