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发部门】 南昌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洪府厅发[2008]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8〕5号)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200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200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0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夯实基层监管基础,强化两个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监察执法,以突出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安全生产工作为重点,广泛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首次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零增长”,首次实现控制指标未突破,首次实现较大以上事故未发生,为南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2008年是按照党的十七大所作出的战略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阔步前进的一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安全生产规划,落实安全发展的关键一年。2008年有举世瞩目的北京奥运会以及庆祝改革开放30周年等一系列重大活动的举行,做好今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根据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0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按照市委九届四次全会提出的“创业富民,创新发展”的要求,以“隐患治理年”活动为抓手,开拓创新、强化责任、规范监管、严格执法、服务经济,不断创新安全监督管理,创建大安全管理机制,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确保不突破省政府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286人以内,其中工矿商贸控制在33人以内,道路交通控制在251人以内;gdp亿元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10万从业人员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指标持续好转,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发生、杜绝重特大及群死群伤恶性事故发生、杜绝人为较大事故发生,继续努力实现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零增长”的目标。

三、工作要点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1、用十七大精神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树立安全“三观”。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认清安全生产工作在党的事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局中的地位作用,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要紧密联系实际,用十七大精神指导和引领安全生产工作,深刻分析和解决安全生产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新形势新任务、新课题新矛盾,明晰工作思路,不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创新发展。要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的位置,要在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中形成所有的投入要保障安全投入,所有的责任要考虑安全责任的“安全发展观”;在全社会形成讲安全光荣,不讲安全耻辱的“安全荣辱观”;在安全监管部门形成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寓监管于服务中的“安全服务观”。
2、大力培育安全诚信、安全道德,增强企业自律意识。通过宣传教育、规范引导、评价表彰、培育示范等途径,在全社会尤其是企业经营管理层中,积极倡导树立安全诚信意识和安全道德观念,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自觉依法依规办事,自觉遵章守纪,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奠定良好的基础。
3、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安全意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运用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继续深入开展安全“五进”活动,发动广大群众,构建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监督网络。按照全国、全省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以月促年,形成安全生产强大宣传攻势,努力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依法规范培训工作,增强企业负责人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农民工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技能和应急自救互救能力。督促企业落实三级教育制度,切实使各类企业从业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本岗位必需的操作技能,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二)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4、健全指标控制体系。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为抓手,坚持“一岗双责”,将安全生产责任和目标任务落实到政府、部门、企业、岗位。逐步提高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10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和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三项相对指标在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中的权数。
5、建立安全生产动态考核机制。将阶段性工作与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有机结合,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实行动态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事故调查处理,事故按期结案率达100%。
6、强化“两个主体”,落实“两个负责制”。强化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对省政府下达我市的2008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行细化,确定量化考核指标,及时分解到县区和部门,并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构建目标明确、责任清晰、分工具体、一级抓一级的责任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落实法人代表负责制。坚持政府依法监管、行业部门有效指导,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到有章可循,违法必究。
(三)强化源头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管理
7、做好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审查工作。进一步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制度,把住建设项目的项目立项、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关,各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审查率达100%,杜绝新建项目出现新的安全生产欠帐。
8、严格安全生产许可,严把市场准入关。自2004年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实施后,部分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企业和民爆器材生产企业的许可期限已经届满,今年要全面启动新一轮许可工作。各颁证机关及市、县相关部门要抓住换证许可的机遇,严格标准、严格验收、严格审批,推动企业整治安全隐患,排除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决不允许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新一轮安全许可,淘汰一批落后生产企业。
9、大力开展打“三非”、反“三违”、防“三超”活动。各级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开展打“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防“三超”(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和交通运输单位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输)活动,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坚决打击,对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做好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
10、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全市上下要积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的部署,切实组织好、落实好“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理顺综合管理和行业管理的关系,明确隐患监管责任单位,杜绝推诿扯皮现象;指导督促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日常性隐患排查治理;实行市、县两级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重点跟踪,重点整治,做到整改内容、标准、措施、时间进度和责任人“五落实”。
11、建立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继续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摸清底数,掌握全市范围内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建立和健全全市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定期报告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申报、登记、建档、检测、评估和监控;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监控、有效监控;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投入,对存在缺陷和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治理整顿,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五)深化高危行业专项整治,着力消除安全隐患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和“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抓巩固、抓深化、抓提高,着力消除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12、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要继续坚持以防范事故为主线,着力改善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改善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改善规范一线安全生产监管,持续开展氯酸钾专项治理,重点整治超能力、超定员、超药量、超储存和改变工房用途、改变许可范围及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稳步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和经营企业整改达标工作,继续推行注册安全生产主任制度。
13、非煤矿山专项整治。采取措施强制推行露天采石场中深孔爆破技术和分台阶开采,落实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加大对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整顿;下大力气整顿规范各类矿山企业基础管理工作,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
14、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要继续落实“五整顿、两关闭”措施,淘汰国家明令规定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关闭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发挥危化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着力推行危化品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六)加强协调配合,构建运转顺畅的部门联动机制
15、道路交通:要支持配合公安交管、交通部门深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排查治理事故黑点和危险车辆,推进客运车辆和危险品运输车安装gps,加强乡村公路安全监管。
16、水上交通:要支持配合交通部门治理“四客一危”船舶和渡口运营秩序,以及渡改桥工作,落实乡镇渡口和渡船的安全监管责任。
17、消防:要支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场所和大型娱乐场所安全整治。
18、建筑:要支持配合建设等部门开展重点基础建设工程项目的隐患治理,加强农村建设市场安全监管。
19、电力:要支持配合电力部门治理电力生产建设中的安全隐患。
20、农机:要支持配合农业部门加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打击非法载客行为。
21、其他行业和领域:要支持配合相关部门,抓好旅游、质监等相关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
(七)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22、认真落实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伤亡事故经济赔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三项经济政策。组织开展对企业落实三项经济政策的执法检查,督促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按标准足额提取安全费用,按标准足额缴纳风险抵押金,对拒不执行三项经济政策的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强制手段,从严查处;加强对安全费用和风险抵押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防止挪作他用。
23、充分发挥工伤保险的事故预防作用。督促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鼓励、支持商业保险进入安全生产领域,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加入意外伤害险、雇主责任险或其它财产险。
(八)推进“数字安监”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24、加快“数字安监”信息系统建设。全力推动“数字安监”系统信息建设,建立内部办公oa系统,逐步实现与基层安监部门和企业数据申报、信息审核和资源共享的网络联动,重点在企业重大危险源申报、高危企业隐患自查自纠报告以及企业监督检查信息共享方面取得突破。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数据库,开发和建立应急预案、应急救援专家数据库以及救援队伍、事故救援案例、应急资源等数据库,实现基于电子地图(gis)的安全生产信息管理。
25、加强应急救援建设,增强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加快我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建设步伐,力争2008年10月开工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南昌市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着力抓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体制、机制、法制建设,强化事故预防和现场救援,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应急管理基础工作。指导、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企业健全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演练,不断增强企业防范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
(九)提升队伍素质,增强主动超前的服务保障能力
26、加快推进安监机构建设。在县区安监机构组建完成的基础上,重点推进乡镇安监机构组建工作,督促县区配齐配强乡镇安监人员,完善监管网络,下放部分执法权限,使乡镇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检查、违法行为纠正、事故隐患排除等职权。
27、加强安监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强化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廉政五项建设,努力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学习和考试,着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规律,积极探索安全监管工作的新路子。
28、打造安监服务品牌。牢固树立“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理念,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深入基层,超前服务,帮助企业健全制度、查找隐患、制订整改方案,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社会对安监工作的认同度。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的统计分析和预警预测工作,为领导和部门、行业提供安全生产信息服务。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