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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对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超声诊断仪肝纤维化无创诊断”服务价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川发改价格[2010]125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对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超声诊断仪肝纤维化无创诊断”服务价格的批复
(2010年12月7日 川发改价格〔2010〕1250号)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你院《关于申请“超声诊断仪肝纤维化无创诊断”收费标准的请示》(川医院〔2010〕13号)文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经四川省医学会推荐你院开展的“超声诊断仪肝纤维化无创诊断”属新增医疗项目,其编码为:310905024。

二、服务价格为:160元/人次,本服务价格包含诊断过程中所需的卫生及其他耗材。

三、本批复为最高限价,不再按医院等级上浮,本批复从2010年12月10日起执行。若国家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新的规定,再按新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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