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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环保厅关于总结收集各市重大环保举措情况的通知


【颁发部门】 河北省环保厅

【发文字号】 冀环办字函[2010]5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河北省环保厅关于总结收集各市重大环保举措情况的通知
(冀环办字函〔2010〕56号)


各设区市环保局:

今年是完成“十一五”环保和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的最后一年,同时也面临谋划“十二五”的重要任务。今年及“十一五”以来,各市紧紧围绕国家和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结合各地实际,创新工作方法,扎实推进环保和污染减排各项工作,创造和积累了大量宝贵经验。为更好地总结工作,开创“十二五”期间我省环保工作的新局面,根据厅领导指示,请各市环保局将你市今年及近年以来采取的重大工作举措和取得的成功经验汇总上报。具体内容包括:

1、市委、政府等四大班子对环保工作作出的重要决定,出台的重要文件;

2、制定出台的重要环保法规、条例;

3、召开的全市性重要会议情况及解决重点环境问题做出的决策;

4、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环保工作的重要批示;

5、具有开创性并具特色的典型经验及做法等。

请将上述情况以文字报告及附件形式(上述文件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于12月20日前,报省子牙河白洋淀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今后,各市环保局报送上述情况要列入日常工作,坚持每月一报,如有重要情况可随时报送。

联系人:周占明

电话兼传真:0311-87801567  87801592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230号子牙河白洋淀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邮 编:050051

二o一o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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