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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华电珙县电厂上网电价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川发改价格[2010]122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华电珙县电厂上网电价的通知
(2010年12月3日 川发改价格〔2010〕1222号)


省电力公司:

华电珙县电厂一期建设两台60万千瓦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安装烟气脱硫装置,是落实国务院国发〔2007〕2号文件精神,优化电源结构,“上大压小”新建工程。华电珙县电厂第一台机组计划于2010年12月底并网发电。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中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25号)精神,核定华电珙县电厂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3937元,从进入商业运营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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