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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合肥市制止牟取暴利实施办法》等规章的决定


【颁发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令[2010]第15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合肥市人民政府令
([2010]第155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合肥市制止牟取暴利实施办法〉等规章的决定》已经2010年11月5日市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市长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合肥市制止牟取暴利实施办法》等规章的决定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现决定废止下列两件规章:

一、合肥市制止牟取暴利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30号发布根据市政府令第129号修改)

二、合肥市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规定(市政府令第95号发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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