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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同意唐山市妇幼保健院正式开展IVF-ET、ICSI等技术的批复


【颁发部门】 河北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冀卫科教[2010]4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同意唐山市妇幼保健院正式开展ivf-et、icsi等技术的批复
(冀卫科教〔2010〕45号)


唐山市卫生局:

你局上报的唐山市妇幼保健院《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申请书》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和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关于修订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相关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的通知》、《关于印发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校验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规定,我厅组织专家对该院进行了现场评审。根据专家组意见,经研究决定,批准你院正式开展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和卵胞浆内单精子注射(icsi)等技术。

请你院今后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等相关政策规定,并进一步加强有关人员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伦理学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技术水平,确保ivf-et、icsi等技术的规范、健康开展和运行。

附件:关于对唐山市妇幼保健院申请开展ivf-et、icsi等技术的现场评审报告(略)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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