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2010年冬季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0〕22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2010年冬季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西安市2010年冬季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截止10月底,我市今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64天,与2009年同比减少7天,环境空气质量形势十分严峻。进入冬季以后,大量采暖锅炉将同时启用,污染物排放量将急剧上升,加之雾霾、静风等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形势将更为严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将受到很大威胁。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人为污染因素,保障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确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目标顺利实现,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冬季蓝天保卫战”,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控制各类扬尘污染源、燃煤设施及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现象,坚决杜绝露天焚烧落叶和垃圾。倡导公众积极参与,努力探索大气污染防治新举措,使我市冬季环境空气质量得以持续改善。
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力争达到300天以上,2011年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力争不少于70天。
二、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扬尘污染较为严重
目前,我市城区各类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呈抬头趋势,问题突出表现在施工现场围挡不严、工地出入口没有设置或者闲置车辆冲洗设施、车轮带泥上路污染路面、渣土覆盖不到位以及拆除房屋不采取湿法作业等方面。此外,我市城区和郊区多处路段道路保洁质量不高,路面积尘较多,车辆过后尘土飞扬。
(二)机动车排气污染呈加重趋势
近年由于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增加,道路拥堵问题极为严重,直接导致大量机动车处于怠速或低速行驶状态,部分车辆尾气超标,污染物排放量急剧上升,进一步加重环境空气污染。
(三)燃煤烟气污染将急剧加重
采暖期即将到来,我市近200台采暖燃煤锅炉将同时启用,尽管大部分锅炉已采取除尘脱硫措施,但仍将有大量污染物排入大气,加之民用蜂窝煤的大量使用,低空面源污染也不容忽视。
(四)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
进入冬季以后,我市将经常出现逆温、静风和雾霾天气,对污染物扩散将极为不利,直接导致大量污染物在空中聚集,使我市的环境空气污染状况不断加重。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市环保局
1.对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负总责,组织实施全市“冬季蓝天保卫战”。
2.负责实施4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的拆改以及集中供热范围内燃煤锅炉的“拆炉并网”工作。
3.按时组织完成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环境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特别对扬尘和燃煤烟尘污染加强监管和考核。
4.加强重点工业粉尘、燃煤烟尘、二氧化硫排放企业的运行监管,确保除尘、脱硫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对全市工业用煤单位的煤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或使用煤质不达标的单位在责令整改的同时依法进行处罚并向社会曝光,并将企业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纳入银行征信系统。
5.负责对全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检查并进行量化考核。对全市各类施工工地、堆场和露天仓库的防尘覆盖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存在严重扬尘污染的施工项目,将其建设方和施工方的环境违法行为同时纳入银行征信系统。
6.负责每月对各区环境空气质量以及道路扬尘污染状况和降尘量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通过媒体进行公布。
7.在全市组织开展每周少开一天车活动,并负责对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实施统一监督检查,扩大路、抽检机动车的数量和范围,对弄虚作假的检测企业依法从重处罚,对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不予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8.当我市出现不利于空气污染物扩散的极端气象条件,导致环境空气质量持续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上限时,由市环保局会同市气象局制定应急保障措施,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发布执行。
(二)各区县政府、四区一港两基地管委会
1.对辖区环境空气质量负总责。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各职能部门做好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检查制度和三级挂牌管理制度,落实好长效管理机制,对重点工地要指定专人检查,落实责任,确保房屋拆除和建筑垃圾清运作业均采取湿法作业,杜绝车辆带泥上路和沿途抛洒现象。各级重点建设项目在扬尘污染防治方面更应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
2.按时完成本辖区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环境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中的扬尘和燃煤烟尘污染整治工作。
3.加强机械清扫保洁工作,适当增加道路冲洒频次,提高道路保洁质量,除雨天或者低温天气外,对辖区一、二类道路以及重点施工项目周边道路每月至少进行两次彻底冲洗,减少因路面积尘带来的道路扬尘污染问题。
4.加大教育宣传和执法力度,杜绝露天焚烧树叶和垃圾现象。
(三)市城管执法局
1.负责督促指导各区县执法局(分局)对各类施工工地的围挡情况、出入口硬化情况、冲洗设备落实及使用情况、车辆带泥上路情况、拆除房屋和清运建筑垃圾采取湿法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城管执法局要实行领导划区包片负责制,对违规单位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各项扬尘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2.负责对渣土清运车辆沿途抛撒问题进行监督管理,并对违规车辆进行严肃查处。
3.负责对全市饮食烧烤采用清洁能源和无烟环保烤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四)市市容园林局
1.负责督促指导各区县市容局对全市所有出土工地和拆迁工地出入口安装自动冲洗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进行落实,视频监控系统必须与市容部门联网。
2.负责组织实施渣土清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渣土清运车辆超限装载、恶意倾倒等问题。
3.负责督促指导各区县市容局科学合理地搞好道路保洁工作,确保城市道路不积尘,道沿区域不留灰尘死角,不断提高道路保洁质量。除雨天或者低温天气外,城市主要道路至少每日冲洒2次,以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必要时按照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增加道路冲洒频次。
4.12月5日前,安排各区县(开发区)开展一次市容环境大整治、大清洗活动,对辖区道路(含人行道)进行彻底冲洗,最大限度减少路面积尘。
5.负责对全市园林绿化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进行落实。
6.负责对道路保洁人员做好宣传教育,坚决杜绝露天焚烧落叶、垃圾行为。
(五)市交管支队
1.配合市环保局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路检执法检查工作,加大对道路上行驶的冒黑烟车辆的查处力度,查处一批,曝光一批。对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不予核发安全性能检验合格标志,对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不予注册登记。
2.负责对渣土清运、商品混凝土搅拌等车辆违反相关交通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并配合市容、城管部门开展渣土清运车辆专项整治工作。
(六)市建委、市市政局、市房管局、市城改办、市地铁办、西安城投集团分别负责对所属的建筑、市政、拆迁、城改、地铁和管网建设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进行认真落实,并加强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不扬尘,工地周边不积尘。对一年内有三次(或同时有三个以上承建项目)因扬尘污染问题被查处的施工单位,由市建委取消问题工地项目经理备案资格、停止半年招投标,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誉档案,同时报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其环境违法行为通报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委配合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全市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扬尘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类防尘措施落实到位。
(七)市商务局
负责对全市煤炭交易市场的防尘措施进行监管,确保所有煤堆和料堆都能采取覆盖、喷淋等防尘措施,煤炭交易市场的出入口均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凡驶出车辆都应将车轮冲洗干净。
(八)市质监局
负责对民用蜂窝煤和洁净型煤的质量进行监管,确保煤质达标。
(九)市气象局
负责与市环保局组建空气质量预测会商专家团队,建立空气质量预测会商机制。
(十)市交通局
负责对所属公路养护、道路保洁人员做好宣传教育,坚决杜绝在各级公路沿线焚烧落叶和垃圾。
(十一)市监察局
负责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区县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四区一港两基地管委会以及市级各有关部门落实本方案情况以及“每周少开一天车”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每月至少通报一次督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对监管不力造成严重扬尘污染的,按照《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实施意见》追究责任。
(十二)市委宣传部
负责“冬季蓝天保卫战”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要在市级主要媒体设置“冬季蓝天保卫战”专栏,将环境空气质量以及“冬季蓝天保卫战”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公布,并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鼓励广大市民参与到“冬季蓝天保卫战”中来,积极举报破坏环境空气质量的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我市“年冬季蓝天保卫战”由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实施,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各司其责,由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认真组织实施。
(二)今年是“十一五”收官之年,各区县政府、四区一港两基地管委会和市级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冬季蓝天保卫战”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西安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分解任务,制定措施,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冬季蓝天保卫战”取得实效,确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环境空气质量目标顺利实现。每周五下午3时前,各单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在“冬季蓝天保卫战”中,各级、各部门都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和社会监督作用,把“我为古城保蓝天”作为主调唱响、唱大,要让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冬季蓝天保卫战”中来。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容园林局要积极开展有奖举报活动,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燃煤设施和机动车冒黑烟、施工工地扬尘污染以及渣土清运车辆超限装载、沿途抛洒和恶意倾倒等问题,使破坏环境的行为时时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四)“冬季蓝天保卫战”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要求紧,涉及到各级政府和诸多部门,各级各部门要主动配合,密切协同,在工作中形成合力。对因推诿扯皮或行政不作为而贻误工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市政府督查室、市考评办和市四城联创办要将各级各部门落实本方案情况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督查、考评内容,督查或考评结果要与各级各部门年终目标考评结果相挂钩,确保我市冬季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