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市场供应和稳定物价工作通知如下。
保障市场供应、确保市场稳定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对于保障低收入群体的生产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阜新市价格监控工作领导小组(附后)。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对市场物价齐抓共管的局面,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二、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确保市场价格稳定
(一)切实抓好主要商品市场供应工作。主要食品市场稳定是价格总水平稳定的基础。各县区政府、各级农业等部门要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切实抓好粮食、猪肉、蔬菜等主要农产品生产,逐步提高地产商品市场占有量,增强农产品供应能力。商业、粮食、供销等部门要做好市场调研和监测,密切注视市场运行态势。其中,商业部门要做好商品市场供应及市场稳定工作,粮食部门要做好粮食品种及食用油的市场供应及市场稳定工作,供销部门要做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及市场稳定工作。要重点做好粮、油、肉、禽、蛋、菜、奶等主要食品市场供应工作,确保不脱销、不断档。
(二)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物价、工商、质监、药监、卫生等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责,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全市开展市场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经营者相互串通或通过不正当手段合谋涨价、短缺数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抓住典型,从严惩处,公开曝光,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三)实行临时性价格干预措施,确保重要商品价格稳定。根据国家和省的部署,为防止和抑制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不合理涨价,各有关部门要对粮、油、肉、奶等重要商品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批发企业实行提价申报,对达到一定规模的批发、零售企业实行提价备案。
(四)严格控制出台新的调价项目。物价部门要按照国家的要求,从严控制出台新的调价项目。在国家和省未解除干预措施之前,不得出台新的调价项目。
(五)充分发挥经济手段稳定节日副食品市场。市政府已动用50万元作为“两节”期间价格调节基金,补贴蔬菜市场。商业、物价等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能量。政府补贴蔬菜品种价格要低于市场价格15%的水平,实行设点销售,要保证政府补贴蔬菜的品种和数量,切实让市民得到实惠。
(六)清理整顿相关收费,减轻生产者和经营者负担。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强收费管理,开展对重要农产品生产、运输、屠宰、销售过程中各种收费的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机关、市场监管机构、检验检疫机构的收费行为。要落实有关农产品收费减免政策,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和经营者的负担。
(七)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增强价格调控的预见性。各级统计部门要做好指数统计和分析,物价部门要做好市场物价监测工作,建立反馈灵敏、信息真实、分析准确的价格监测系统,简便程序,提高效率,完善监测分析报告制度,为各级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提供及时、准确的市场价格信息,为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提供具有预见性和准确性的资料依据;要扩大价格监测范围,增加监测品种,对民生商品价格及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实施动态监控,完善价格异常波动的预警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价格异动的能力。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的各项宏观调控措施。
(八)做好价格宣传和引导工作。物价部门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全面客观地报道当前的市场供应和价格形势,以及各级政府采取稳定市场和价格的各项措施,增强人民群众对稳定市场的信心,正确引导消费预期,严禁夸大渲染价格上涨情况,造成不必要的社会恐慌。
三、最大限度帮助困难群体,保证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安定
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降低物价上涨对低收入家庭的影响。一是千方百计提高低收入居民的收入水平。要抓紧落实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政策,尽快到位。二是最大限度地增加就业,重点关注棚户区和零就业等困难家庭。三是加强监管,防止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劳动保障部门要完善劳动保障各项措施,积极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四是继续做好扶贫帮困工作,保证困难家庭最基本的生活需要。
四、加强监督考核,确保落实各项措施
为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市政府决定成立阜新市价格监控督导小组,加强监督考核,由市物价局、市政府督查室牵头,抽调价格监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并将其纳入政府专项考评内容。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