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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关于人血白蛋白价格问题的复函


【颁发部门】 甘肃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甘价函[2008]2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甘肃省物价局关于人血白蛋白价格问题的复函
(甘价函〔2008〕20号)


陇南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人血白蛋白价格问题的请示》(陇价报〔2007〕192号)收悉。经请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关于人血白蛋白最高零售价格仍然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人血白蛋白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7〕264号)规定的价格。
特此复函。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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