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城市管理执法系统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
(鄂建文[2008]23号)
各市、州、县建委(建设局),城市管理局:
为认真吸取天门市“1·7”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抓好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元月底开始,利用3到6个月的时间,在全省城市管理执法系统集中开展一次系列学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强、业务素质精、作风顽强、纪律严明的城管执法队伍的目标,整合资源,系统推进,多管齐下,全员参与,大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着力提升能力素质,全力塑造和谐城管的崭新形象。
二、主要内容
(一)集中开展政治思想教育
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总体要求出发,通过开展“城管执法怎样体现党的先进性”、“城管执法如何落实保障改善民生”等为主题的专题教育,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思想理念,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淡化权力意识、功利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保持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为城管执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集中开展形势任务教育
在客观分析排查本单位执法工作存在问题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城管执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城管执法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等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教育广大执法人员深刻认识当前城管执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筹处理好城管执法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利益、上级领导要求等方面的关系,强化使命意识和岗位意识,增强履行职能的光荣感、紧迫感和责任感。
(三)集中开展法规纪律教育
组织执法人员系统学习有关法律和《湖北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北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等城市管理法规,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广大执法人员提高依法履行职能的意识,做到知法懂法、执法守法。同时,针对社会比较关注、对城管形象影响较大的作风建设问题,制定严格的纪律规定并抓好贯彻落实。
(四)集中开展业务培训和队伍练兵
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结合各单位实际,针对薄弱环节,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通过深入学习基础理论、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执法技能,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同时按照准军事化管理的要求,通过军事训练,加强队风队纪建设,不断提高执法队伍正规化管理水平。
(五)集中开展城管文化和城管精神大讨论
通过专题研讨、书面和网上征集等形式,发动全体执法队员,广泛开展城管文化和城管精神大讨论,在总结提炼、集思广益的基础上,形成普遍认同的城管工作理念和价值观念,增强执法队伍的团结力和凝聚力;进一步提炼规范城管文明用语,创作城管文明执法之歌,通过广泛学唱,形成有本单位特色的“城管精神”。
三、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此次集中教育活动作为全年城管、城建监察工作的重点来抓,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和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各地建委、建设局局长、城管局局长要亲自挂帅,亲自参与,亲自组织实施本单位的集中教育活动,争取春节过后在全省城管系统掀起集中学习教育的高潮。
2、搞好宣传发动。要通过多种形式,做好思想发动工作,确保活动的参与面和覆盖面,做到全员都参与,个个受教育,人人有提高。要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省厅将在省建设厅网站上开辟学习教育专栏,及时报道各单位活动动态。
3、注重实际效果。在教育内容上,要注重针对性和导向性,符合队伍建设的实际和需求;在组织形式上,要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生动活泼,注重引导执法人员积极参与;在方法上,要与文明创建、行风建设等工作相结合,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案例剖析、参观见学等方法,注重实效,确保每项学习教育活动都有计划、有组织、有措施、有效果,防止流于形式。
4、扩大社会效应。此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既要在城管执法系统形成上下联动、层层参与的工作格局,又要注重搞好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为城管执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单位学习教育计划、总结分别于2月29日和6月30日前报建设厅城建处。
联系人:侯继光 周金华
电 话:027-6887308268873024(传真)
二00八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