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唐山市2010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颁发部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冀发改农经[2010]183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唐山市2010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冀发改农经〔2010〕1838号)


唐山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以唐发改农经〔2010〕643号文报来的《关于呈报唐山市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收悉,结合省水利厅审查意见(冀水农〔2010〕26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在唐山市丰润、丰南等10个县(区),建设联村供水工程1处,单村供水工程151处,解决161个村、13.62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81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4086万元,省配套1541万元,市配套504万元,群众自筹679万元。

有关招标事宜请按照核准意见执行。

特此批复。

附件:河北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核准表(略)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