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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西顿照明灯具等33个产品2007年惠州名优产品称号的通报


【颁发部门】 惠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惠府[2008]2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西顿照明灯具等33个产品2007年惠州名优产品称号的通报
(惠府〔2008〕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实施名牌带动战略,鼓励我市企业争创更多的名牌产品,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惠州名优产品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市开展了2007年惠州名优产品的评价工作。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初审、公示征求意见、评审,决定授予“西顿”照明灯具等33个产品2007年“惠州名优产品”称号(其中工业类18个,农业类15个),并对名优产品生产企业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被授予“惠州名优产品”称号的产品生产企业再接再励,不断创新,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争创更多的名优产品,努力争创中国名牌和广东省名牌产品。全市其他生产企业应以受表彰的企业为榜样,不断增强名牌意识,扎实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产品的竞争力,努力争创名牌名优产品,为推动我市名牌带动战略的实施和促进我市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7年惠州名优产品及生产企业名单

惠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07年惠州名优产品及生产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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