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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颁发部门】 六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六政秘[2008]1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六政秘〔2008〕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六安开发区、叶集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2007年度,全市各级地税机关、劳动保障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服务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始终把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积极推行“五险合一”登记,规范参保缴费行为,深挖扩面潜力,使全市社会保险费的年度征缴额达到8.74亿元,同比增长33.6%,再创历史新高,为确保各类社会保险对象待遇的支付起到了重要作用,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在2007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市地方税务局、市劳动保障局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密切配合,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力度,夯实社会保险基础,为构建和谐六安作出新的贡献。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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