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上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如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向我局提出;以上产品其地理标志保护申请资料存于我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机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科技司)备查。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编:100088
联系电话:(010)82262157
传真:(010)82260315
e-mail: peixy@aqsiq.gov.cn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日
文】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上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如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向我局提出;以上产品其地理标志保护申请资料存于我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机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科技司)备查。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编:100088
联系电话:(010)82262157
传真:(010)82260315
e-mail: peixy@aqsiq.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