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管局关于印发《迎“双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城管〔2010〕177号)
市内五区城管局,高新(东、西)区环卫处,四组团县(市)城管局,两站办、二环路管理处、市环卫处、市城管支队、考评办:
现将《迎“双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栾城、正定、藁城、鹿泉四县(市)参照本方案抓好落实。
二o一o年十二月十六日
石家庄市城市管理局迎“双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净化、美化省会城市环境,充分展示省会城市 “三年大变样”建设成果,以整洁优美、清新亮丽、焕然一新和“干净、卫生、有序”的城市环境迎接元旦、春节及省市“两会”,为广大市民创造祥和的节日气氛,市城管局决定自12月2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迎“双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市区内所有主次干道、小街巷、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市容环境卫生;各机关、事业单位、厂矿、学校、医院、生活小区庭院内的环境卫生。
二、整治内容
清理所有可视垃圾;清洁沿街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墙体及公共设施;擦洗护栏、果皮箱、公交站牌、路名牌;擦拭沿街门店牌匾、门窗玻璃,清除沿街墙体、地面的乱贴乱挂、乱写乱画等小广告;清理各类违章占道经营;开展单位庭院、居民社区卫生大扫除等。
三、整治任务
(一) 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各区城管局负责组织,协调各街道办事处具体落实,动员本辖区机关干部、驻石部队、大中院校、沿街单位、市区居民等社会各界开展以清洁沿街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墙体立面、清理沿街乱贴乱画小广告、擦洗护栏等公用设施、清理城郊结合部积存垃圾及社区院落、单位门前环境卫生死角为主要内容的环境卫生大扫除集中统一行动。
(二)开展清洗公共设施活动。各区城管局负责督导公交、电力、网通、移动、邮政、交管等设施产权单位按照“谁的设施,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沿街候车亭、公交站牌、交通护栏、交通标志、地名标志、电话亭、邮筒、灯杆、电杆、座椅、变电箱等设施进行全面擦洗、保洁、粉刷、修缮,清除积土污垢。
(三)开展道路清扫保洁评比活动。市环卫处负责组织市内各区开展以机械化清扫、24小时连续性保洁、小街小巷清扫为主要内容的清扫保洁质量评比活动。对机械化清扫工作规范和标准以及24小时连续性保洁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连续性的检查,掀起争先创优、争创一流的竞赛高潮,全面提升市区道路清扫保洁质量。
(四)开展市容秩序规范整治活动。各区城管局负责组织全面清理整治市区内乱摆乱放、店外经营、店外加工、无证占道、集贸市场外溢等占道经营行为;加紧推进市区占道市场退路进厅;集中力量清理主要路段、重点部位的违章占道,保持城区主要路段和重点部位市容秩序。对一些市民投诉频率高,各类违章市场、早夜市、占道商贩聚集的街道,下大力进行彻底整治,切实改善周边环境。
(五)开展施工工地整顿治理活动。各区城管局及市环卫处要按照各自职责对全市各类施工工地进行全面的、拉网式检查,高质量落实施工工地管理 “六条标准”,特别是施工工地出入口路面必须进行高质量硬化,施工车辆出入进行冲洗。对渣土运输车辆不苫盖、沿路遗洒的要按规定严格查处,坚决杜绝野蛮运输现象的发生。
(六)推进城管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开展文明执法宣传活动。结合市委、市政府《石家庄市机关工作人员损害发展环境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中“十不准”要求,各级城管执法部门要狠抓队伍作风建设,积极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执法过程中,切实做到亲情执法和人性化执法。通过采取张贴标语、设置便民岗台法规咨询、布设市民告知牌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市民的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的城管执法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筹协调、分级负责、协调联动”的原则,由市城管局牵头,各区、市属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确定整治重点,确保此项活动取得成效。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区、各部门及相关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迅速行动,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导检查。市城管局将依据《石家庄市市容环境卫生考核评比办法》对这项活动的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列入十二、一月份考评结果。各区同时要做好对本辖区办事处的考核评比,通过考核评比,促进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四)搞好宣传报道。各区、各单位在此次活动中,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营造共建氛围,强化教育并激发广大市民自觉参与、支持此项活动的积极性,促进活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