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黑食药监办发[2010]24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黑食药监办发〔2010〕249号)


各市(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国务院决定,自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在全国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了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负责领导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督导检查各市(地)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督办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劣药品重大案件,指导开展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二、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 长:张建平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李光伟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 戴永钢 省局办公室主任

田中华 省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李 密 省局食品许可处处长

王晓男 省局药品注册处处长

李 军 省局医疗器械监管处处长

王志宝 省局安全监管处处长

刘树和 省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处长

李二林 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所长

文 斌 省食品药品稽查局局长

三、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设置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食品药品稽查局,承担日常工作。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