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注:车辆自重尾数在0.5吨以下(含0.5吨)的,按照0.5吨计算;超过0.5吨的,按照1吨计算。 特此通告。 附件: 1、 2011年个人机动车车船税地税机关征收场所一览表 2、 2011年代收代缴个人机动车车船税保险公司一览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1: 2011年个人机动车车船税地税机关征收场所一览表 区县 附件2: 2011年代收代缴个人机动车车船税保险公司一览表 保险公司名称 相关阅读 7 回到顶部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 首页 微信/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