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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厦门市政府

【发文字号】 厦府办[2010]27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的通知
(厦府办〔2010〕27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厦门银监局:

为加强对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厦门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杨本喜(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邹志豪(厦门银监局纪委书记)

郑卫国(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黄巧梅(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

成 员:施程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

刘绍清(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文明办主任)

郑振棬(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

陈志平(市国资委副主任)

林建造(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佑强(市国税局副局长)

洪和平(市地税局副局长)

陈海疆(市工商局副局长)

陈林灵(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

沈艺扬(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小组隶属于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筹建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具体负责厦门农村商业银行筹建期间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黄巧梅同志兼任。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o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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